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历史遗留污泥暂存场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历史遗留污泥暂存场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历史遗留污泥暂存场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9 09: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历史遗留污泥暂存场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历史遗留污泥暂存场整治项目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辛发改产业【2021】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一间房、锚营污泥暂存场北、东柳科、市政、七联、七联等企业污泥暂存场南、试炮营污泥暂存场等7个污泥暂存场进行整治。项目整治面积总计约为******.02㎡,污泥暂存总量约为50.88万m3。整治后达到污泥中重金属浸出浓度Zn≤1.0mg/L、Cr≤0.1mg/L、Cd≤0.005mg/L。整治工程完成后,对治理区域进行阻隔覆土。2建设地点:该项目共7个污泥暂存场,一间房污泥暂存场距离马庄乡一间房村东北侧约1900m;锚营北污泥暂存场位于锚营村东南侧 1200m处;东柳科污泥暂存场距离位伯镇东柳科村东南侧约1100m;市政污泥暂存场位于辛集市台家庄村东北侧800m处;七联等企业污泥暂存场及七联南污泥暂存场位于新城镇西北部,白龙邱村西南900米,试炮营制革区污泥暂存场位于试炮营村东北侧约200m处。3资金来源:辛集市财政资金;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5工期(服务期限):一标段:142天;二标段:309天;三标段:217天;四标段:284天;五标段:266天;六标段: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阶段完毕止;七标段:贯穿于整个修复服务过程,自修复服务开始之日起,至修复效果评估验收完成止;八标段:效果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如需备案的完成备案及地下水监测2年;九标段: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为止;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9个标段,一标段:试炮营污泥暂存场工程;二标段:一间房污泥暂存场工程;三标段:七联(七联及七联南)污泥暂存场工程;四标段:锚营北污泥暂存场工程和东柳科污泥暂存场工程;五标段:市政污泥暂存场工程;六标段:工程监理;七标段:环境监理;八标段:修复效果评估;九标段:跟踪造价咨询服务。
??2.2招标范围: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历史遗留污泥暂存场整治项目,一标段至五标段: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六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凡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相关的监理工作,皆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七标段:对修复工程实施过程环境影响监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二次污染防治效果进行监理;八标段:参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有关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的相关规定,本场地污泥修复工程的效果评估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更新地块概念模型、布点采样与实验室检测、风险管控与污泥修复效果评估、提出后期环境监管建议、编制效果评估报告等 5 项工作;九标段:本项目工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为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和结算审核,主要内容包括审查施工及监理等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完整性、严谨性和周密性,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及建议;提出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投资控制分析,并审核施工及监理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询价、现场计量及审核(变更、洽商、签证等)、竣工结算审核等内容的工作及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一、二标段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三、四、五标段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六标段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七、八、九标段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技术、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一、二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在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2)三、四、五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在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3)六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七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且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八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环保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6)九标段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1.3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三标段至九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标的项目,其中,四标段、五标段、八标段、九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招标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1)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评标, 开标当日, 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解密。 (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 ,CA 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 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 CA 咨询电话:**********。(3)下载招标文件使用 IE 浏览器, 版本需为 9.0 以上。(备注:(1)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 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9 09:00至2022-08-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2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辛集市兴业街1号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程宝森

联系人:刘骁、周梦韩
电话:

0311-********

电话:0311-********177*****5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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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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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bzjzx@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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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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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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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0001104631001001&bdcodes=I******0001104631001002,I******0001104631001003,I******0001104631001001,I******0001104631001004,I******0001104631001005,I******0001104631001006,I******0001104631001007,I******0001104631001008,I******0001104631001009&laiyuan=%255B%25E5%25B9%25B3%25E5%258F%25B0%25E5%2586%2585%255D">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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