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楼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研发中心楼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研发中心楼项目幕墙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研发中心楼项目幕墙工程 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三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三研究所和郑州市正岩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河南郑州713所项目现场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57947.89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约11154.34平方米。
计划工期: 2015年3月1日开工,2015年6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三层及以上幕墙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近三年(2011年12月1日~开标前一天,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与招标项目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1年12月1日~开标前一天,以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至少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9 日至 2015 年 1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 14_时至_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1 月 29 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月坛宾馆餐厅二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4号,电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
郑州市正岩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三研究所
地 址:
郑州市京广中路126号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 编:
450015
邮 编:
100861
联 系人:
高小兵
联 系 人:
孙燕、吴晓莉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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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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