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机氢气干燥器技术改造(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1、2机氢气干燥器技术改造(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1、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1、2机氢气干燥器技术改造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GEG-2014-D10-SC-815

SDJS-********

2、工程概况:

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1、2机氢气干燥器技术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将原有冷凝式氢气干燥器拆除,更换为新型吸附式氢气干燥器2套(4台)。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闭口上价,签订固定总价合同。

交货期/工期:#2机组计划2015年2月18日-2015年3月14日;#1机组计划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20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要求日期为准。

质量标准:提供本合同项下之设备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标准,如双方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该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其行业标准,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较高的标准的为准。

工程地点: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厂区。

3、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3个不同火电厂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内签订。②签订合同的供货范围与本次投标产品同类型。③合同中火电机组容量要求为单台机组【600MW及以上】。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盖章页等)及甲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投标人满足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其他业绩可在“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中列出,所列业绩必须随时可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审查,业绩列表中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作为业绩项评分因素。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在业绩列表中列出,并标明已提供合同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1月10日至201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18层

购买标书联系人:马娟、娄和敏、孙超

联系电话:0531-5568 2329、2541、2542

传 真:****-********

邮箱:sdjs_zbzx@163.com

(1)本项目系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集采项目,固需通过国神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注册及现场资质审核,购买标书需要提交/携带国神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证书。证书年审通过后供应商可登陆集中采购系统自行下载并进行打印。

注册审核步骤流程(未注册不能报名参加本项目)

① 网上登陆http://ec.sgeg.shenhuagroup.com.cn/ 主页-集中采购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供应商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注册、审核咨询电话 4000-010-416。

②投标人除在在线完成集中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外,还需携带资质原件进行原件审核方可获取年审证书。

③ 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证书有效期内)部不必重复办理。

④ 其他报价所需携带资料及相关详细操作说明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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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原件审核地址:(现场原件审核前请拨打4000-010-416进行预约)

集中招标期间:北京市西城区内环到二环里广成街4号院4-2号“金宸国际公寓”3号楼4单元1201室

注意:在线注册并完成资质维护后,请投标人务必于售标截止日期2-3个工作日前到进行资质原件的现场审核,为确保审核工作不被延误请提前致电4000-010-416咨询;该项工作有严肃的纪律和严格的流程,望潜在投标人认真对待,以免耽误投标。

(2)已成为合格供应商的会员可以通过现场或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前请务必致电购买标书联系人,并把满足“合格投标人”所需的相关资质文件扫描件发送邮箱:sdjs_zbzx@163.com,待审通过后再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301元人民币),招标文件按项目购买,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汇款底单必须标明招标编号)传真至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该传真并确认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取得联系。

(3)购买标书前,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标书售后不退。


项目编号

SGEG-2014-D10-SC-815 SDJS-2015-0007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人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6、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01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西城区陶然花园酒店,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01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SDJS-2015-0007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9、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 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 : 农行济南泉城支行英雄山办事处

帐 号: 151*****040003875

购买标书联系人:马娟、娄和敏、孙超

联系电话: 0531-5568 2329、2541、2542

传 真: ****-********

邮 箱: sdjs_zbzx@163.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SDJS-2015-0007)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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