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中小河流整治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仙桥-1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榕城区中小河流整治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仙桥-1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仙桥-1项目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广东省水利厅以粤水水保[2014]55号批复及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2014]29号招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补助及区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仙桥镇境内,工程总投资概算2941.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本工程整治河长10.25km及水系沟通工程2.25km;清淤池塘12座;新建生态湿地1个,新(重)建排水涵闸11座,新建亲水平台9座,拆除农桥4座(其中重建2座),重建拦水陂1座等。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施工。

2.3 招标规模:招标控制价为2578.92万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②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近三年(2011-2013)财务状况良好;

④ 拟任项目经理是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⑤ 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投标人在报名前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企业信用等级BBB(或以上)。

3.3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 揭阳市以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榕城区农业和水利局办理备案手续。

3.5 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根据揭市检会[2012]7号文件规定)。

3.6 本项目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须亲临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其身份进行查验。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招标人将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应携带备查:

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④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⑥备案手续复印件;

⑦ 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招标公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⑧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按表格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符合报名条件的入围单位请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5 入围单位的确定

若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招标人将于2015年1月16日上午16: 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取12家入围单位,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届时务必出席,并携带其身份证供招标人核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先生  李先生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人(盖章):

2015年1月12日


附件:
仙桥1.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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