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机组磨煤机一氧化碳监测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3号机组磨煤机一氧化碳监测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的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磨煤机一氧化碳监测装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一、招标项目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的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磨煤机一氧化碳监测装置改造工程项目包括采购6套完整的磨煤机CO监测系统,包括系统内所有连接、安装附件等及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试验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1 一般要求
1.1 拟采购6套磨煤机出口CO防爆监测装置,产品需具有成熟应用业绩。
1.2 磨煤机出口CO防爆装置为成套进口产品,采用电化学法测量。
1.3 所有供货范围内物资应在2015年3月30日之前到货。
2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1.2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1.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7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口品牌厂商的项目授权。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公司业绩
2.1投标人须具有在600MW机组不少于10套(台)成功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清单和用户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8@qq.com">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8@qq.com的邮箱参加报名。我们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函确认你方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于2015年1月19日来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泛海国际A座15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邮政编码:310030
联 系 人:冯杰
电 话:****-********(136*****623)
传 真:****-********
邮 箱:********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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