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法院展示厅多媒体改造招标公告

清河区人民法院展示厅多媒体改造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清河法院展示厅多媒体设备安装及施工项目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编号: 清河法院展示厅多媒体设备安装及施工采购项目(QHZC-*******
2、项目简要说明:展示厅多媒体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多媒体展项设计,信息查询台及软件系统设计,无座环幕影视厅及播放系统设计,多媒体互动展项软件设计,展项投影及软件设计,以上内容的软、硬件采购及安装与售后等。
3、采购人: 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淮安市清河区健康西路180号
4、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谈判供应商除具备以上资质外,在采购项目中,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谈判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必须现场提供);
(3)谈判供应商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必须现场提供);
(4)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清单”中2项)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及叁年原厂质保书,否则竞标无效。
(5)参与谈判人必须在谈判开始前勘察客户设备使用现场等情况,取得用户签字、盖章的现场勘察证明,竞标时提供该证明,否则竞标无效。

说明:
本次谈判采用资质现场审方式,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5、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河版块谈判类直接下载,如果谈判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并传真至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并电话与采购中心联系确认,电话:****-********
注:如果谈判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在谈判文件发布期间如谈判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谈判供应商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8日9: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漕运西路人武部斜对面大路直向西)六楼。
响应文件接收人:郝芳 电话:****-******** 83643978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4年12月18日9:00
谈判地点: 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漕运西路人武部斜对面大路直向西)六楼。
8、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郝芳 电话:****-********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史瑞凯 电话:180*****368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 郝芳 电话:****-********
(4)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清河区健康西路180号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漕运西路人武部斜对面大路直向西)六楼。
邮编:223001 传真:****-********
9、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必须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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