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半岛中学招标公告
翡翠半岛中学招标公告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翡翠半岛中学项目 | |||||||||||||||||||||||||||||||||||||||||||||||||||||||||||||||||||||||||||||||||||||||||||||||||||||||||||||||||||||||||||||||||||||||||||||||||||||||||||||||||||||||||||||||||||||
项目代码 | 2020-******-83-01-****** |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赵学斌 | 联系方式 | 138*****822 | |||||||||||||||||||||||||||||||||||||||||||||||||||||||||||||||||||||||||||||||||||||||||||||||||||||||||||||||||||||||||||||||||||||||||||||||||||||||||||||||||||||||||||||||||||
建设地点 | 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源景道北侧 | |||||||||||||||||||||||||||||||||||||||||||||||||||||||||||||||||||||||||||||||||||||||||||||||||||||||||||||||||||||||||||||||||||||||||||||||||||||||||||||||||||||||||||||||||||||
地理坐标 | (东经117度2分2.968秒,北纬39度26分22.384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普通初中教育P8331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0 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平方米及以上的)--有化学、生物实验室的学校 |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 |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津武审批投资[2020]94号 | |||||||||||||||||||||||||||||||||||||||||||||||||||||||||||||||||||||||||||||||||||||||||||||||||||||||||||||||||||||||||||||||||||||||||||||||||||||||||||||||||||||||||||||||||||
总投资(万元) | *****.07 | 环保投资(万元) | 36 | |||||||||||||||||||||||||||||||||||||||||||||||||||||||||||||||||||||||||||||||||||||||||||||||||||||||||||||||||||||||||||||||||||||||||||||||||||||||||||||||||||||||||||||||||||
环保投资占比(%) | 0.27 | 施工工期 | 10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总体规划(2010-2020) 审批机关: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文号:武清政函[2017]524号 审批时间:2017.12.19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表1规划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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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订版)中“普通初中教育P8331”,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为允许类;且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中禁止准入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源景道北侧,北至现有空地、南至源景道、东至规划翡翠半岛小学、西至泉月路。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周边环境图见附图。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且已于2020年9月10日取得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通知书(编号:2020武清地条申字0021)。本项目的建设选址符合用地性质要求。 3、与《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符合性 根据《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要求,大运河天津段范围以河道管理范围边界为起始线,以具体地物或地形(主要道路、内部道路、河流、桥梁、建筑物、构筑物外围界线等)为终止线。大运河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1***米范围内为优化滨河生态空间,包括武清、北辰、红桥、南开、河北、西青、静海部分地区,滨河生态面积约377平方公里。大运河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2***米内的核心区范围划定为核心监控区,包括武清、北辰、红桥、南开、河北、西青、静海部分地区,核心监控区面积约670平方公里。 本项目距离北运河1300m,位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将管控要求分为:“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控要求”、“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要求”、“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要求”三方面,同时对照了附录十“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上述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2本项目与“管控细则的符合性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批复(津政函[2020]58号)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污染物核算排放情况,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推荐的估算模型AERSCREEN,判定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涉及排放的废气主要有:氯化氢、硫酸雾、TRVOC及非甲烷总烃作为预测因子,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3AERSCREEN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表4大气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结合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氯化氢,硫酸雾,TRVOC及非甲烷总烃的占标率均小于1%。 本项目与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位置关系见附图。 4、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4.1“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全市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31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区)。结合天津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南蔡镇,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开发建设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本项目采用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实验药品妥善贮存、正确使用,配备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降至最低。本项目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见附图。 (1)与《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的符合性分析 表5与《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的符合性分析
(2)与武清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武清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6本项目与“武清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
4.2与“生态保护红黄线”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津人发[2014]2号)、《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19]23号)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中内容,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生态用地保护分类包括山、河、湖、海、湿地、公园、林带。结合现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周边1***m范围内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为龙凤河,校区边界距最近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龙凤河一级河道河滨岸带最近距离约为490m,详见附图7。 5、污染防治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2]2号等文件要求,分析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7本项目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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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07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为*****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 m2,地下建筑面积8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教学楼、办公及实验楼、综合教学楼、餐厅、体育馆、风雨操场及室外附属设施。本项目仅设初中部,不设置高中部,本项目原计划建设体育馆1座,现因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不再建设体育馆,原体育馆建设面积扩建为风雨操场,故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变。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8,工程建构筑物及配套公建情况见表9-表10,项目工程建设内容见表11。 表8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9工程建、构筑功能面积一览表
注:本项目原计划建设体育馆1座,现因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不再建设体育馆。 表10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
表11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实验内设有专门储存实验药品的化学用品室,各实验室设置仪器药品柜,平均每次购买量满足半个学年至一个学年用量,不足部分厂家分批输送,实验用品储藏间设有吸附纱布、灭火器等,并配有消防喷淋装置,以免发生火灾事故。本项目实验室使用药品见下表。 (1)实验室分布 实验楼设置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及配套的辅助用房等,各实验室位置具体见表17及附图。 (2)教学过程中涉及的实验类型 根据课程安排,化学实验主要为简单的酸碱中和反应、置换反应等,物理实验以机械物理演示为主,生物实验内容主要为生物形态观察,不涉及生物培养。物理实验及生物实验不涉及化学品的使用。本项目建成后物理及生物实验每年每班安排学生实验约10次,共计24个班,共计240次。化学实验仅为初三学生开设,每年每班安排学生实验约15次,共计8个班,共计120次。 表12主要实验类型表
表13化学实验药品及器材情况
表14实验室主要药品表
表15本项目实验室试剂理化性质一览表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本项目所用试剂不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使用。 2、公用工程 2.1供水工程 自来水:供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从源景道市政管网引入2路DN200给水管网,在校区内呈环状布置,供校内各项生活及消防给水需要,供水压力不小于0.2MPa。 中水:本项目以市政中水为水源,由项目源景道到市政中水管网上引入1根DN150的中水总管引入学校内,供水压力不小于0.2MPa。项目地块周围中水管道尚未铺设,中水管道铺设完成且水源未接管道前,用自来水代替,待与市政中水管网接入后切换至中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按80%自来水,20%中水考虑,道路冲洗水及绿化用水全部采用中水。实验室用水不使用纯水,全部为自来水。 (1)生活用水 本项目建成后学生和教职工人数为1300人,学校不设宿舍。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2019),不在校内住宿学生及教职工生活用水主要包括盥洗、冲厕用水等,用水定额按自来水 50L/人?d计。生活用水自来水用水量为65m3/d,年用水按200 天计算,总用水量为*****m3/a,其中自来水*****m3/a,中水2600m3/a。 (2)化学实验室用水 化学实验室用水分为试剂配置用水、仪器清洗用水。 本项目建成后每年共安排学生实验约120次,试剂配置用水按0.2L/班?次,则试剂配制用水量为0.024t/a; 仪器清洗采用三遍清洗法:第一道清洗使用自来水,用水量为0.3L/班?次;第二道清洗使用自来水,用水量为2.7L/班?次;第三道清洗使用自来水润洗,用水量为1L/班?次。综上,仪器清洗用水量共计0.48t/a。化学实验每年进行120次,平均每天2班次,年实验室用水时间按60天计。 (3)道路冲洗水 本项目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5994m2,洒水采用中水,用水量按2L/m2?d,日用水量为12t/d。年用水按200天计算,则绿化年用水量为2400t/a。 (4)绿化用水 本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为7980m2,绿化采用中水,用水量按2L/m2?d,日用水量为15.96t/d。年用水按150天计算,则绿化年用水量为2394t/a。 综上,本项目生活用水及实验室用水使用自来水总用量为*****.5t/a。道路冲洗及绿化使用中水总用量为4794t/a。 2.2排水工程 本项目排水为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雨水管网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外排废水包括教职工和学生产生的生活污水,实验清洗废水及实验废液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道路冲洗水及绿化用水全部消耗,不产生废水。 (1)生活废水 生活用水量为*****t/a,排放系数按0.8计,排水量为*****t/a。 (2)化学实验室废水 化学实验室使用自来水清洗实验仪器,第一道清洗的废水(0.036t/a),第二道清洗废水(0.324t/a)和第三道清洗废水(0.12t/a)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理。每个化学实验室设置清洗废水收集桶1个,清洗后的废水全部倒入收集桶中与实验废液在使用后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实验废液包括配制试剂时使用的水(0.024t/a)、清洗废水(0.48t/a)、以及用过的试剂(0.015t/a:共30瓶实验药品,每瓶药品平均约为500g),产生量为0.52t/a,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化学实验每年进行120次,平均每天2班次,年实验废水产生时间约60天。 根据计算,废水排放量为*****t/a,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静置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表16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水平衡见下图: 图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2.3消防系统 本项目采用市政供水作为消防水源,在项目区域内形成室外环状给水管网,本项目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供给本项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用水。 2.4采暖制冷 本项目制冷采用中央空调夏季制冷,中央空调采用风冷制冷,空调主机位于实验楼及教学楼顶部。本项目冬季采暖供热由市政统一供给,由天津市雍鑫信杰供热有限公司提供热源,无自建锅炉房。 2.5通风 本项目普通教室、综合教室、卫生间以自然通风为主。实验室采用自然排风及通风橱。地下室采用机械排风装置。 2.6供电 本项目用电拟采用10kV双回路供电方式,在操场东侧设置一座箱式变电站,内设 10/0.4kV干式变压器2台,变压器安装容量约为2×630kVA。 2.7生活设施 食堂:本项目采用配餐制,学校内不设置厨房,仅提供就餐场所。 住宿:本项目不提供住宿。 2.8劳动定员和工作时间 本项目仅设置初中,24个班,每班50人,共1200人;教职工约100人,合计1300人。 教学时间为早7:00~晚21:00,正常教学时间为早8:00~晚17:30,其余时间为早晚自习及教师准备时间。周六日双休,2~3月之间寒假放假1个月,7~8月暑假放假2个月,年工作约9个月,按200天计。化学实验每年进行120次,平均每天2班次,年实验室使用时间按60天计,每天运行1.5h,全年运行90h。 3、平面布置 3.1建设方案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源景道北侧,北至现有空地、南至源景道、东至规划翡翠半岛小学、西至泉月路。在建筑设计过程中设置有2栋教学楼、综合教学楼及餐厅,各建筑之间局部贯通相连,保证功能通达性。 教学区:各教学楼通过采用日照模拟方法并结合建筑功能,E字形布置实现各教学单元的有效联系,本项目教学楼位于校园中部,普通教室按层分布,分别位于建筑的1-4层。实验楼独立位于校园东南侧,为单独4层建筑。 体育运动区:由位于教学楼北侧风雨操场,校园东侧的400m环形跑道操场组成。 主要建筑物内部组成如下表,详见附图。 表17主要建筑物内部组成表
3.2交通组织 在泉月路上设中学入行主出入口及机动车出入口,在校园南侧上设置应急出入口,场地内实行人车分流。在场地出入口均采取港湾式即停即走的组织方式,学校教学楼主要入口前设置有广场空间,满足人流疏散要求。沿建筑周边设置有环形消防车道,满足建筑消防要求。 3.3绿化及景观系统 本项目绿化系统主要由场地城市绿化带、校园绿地景观及景观庭院组成。城市绿化带采用棋盘式种植方式,可以有效阻止交通噪声对教学用房的干扰;校园绿地景观主要设置在中学主入口及初中教学楼间,结合微地形景观设置有休闲座椅及景观小品,同时可以作为室外课堂的教学场所。在各个教学楼中设置景观庭院,在庭院中主要强调恢复本土的生态系统。 实验楼风机及废气排放口设置在校区南侧靠近源景道位置,减少对北侧居民区的影响。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建设施工工程主要为场地开挖、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绿化工程等,项目整体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图2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本次施工于场地内设置临时施工营地,主要环境污染为施工生活污水、废水,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扬尘、废气,生活、建筑垃圾等。 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为中学校舍建设工程,学校投入使用后主要为学生及教职工日常学习、办公活动。本项目设置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满足完全中学课程教学使用,实验以教师演示实验为主,化学实验以常规酸碱盐反应为主,物理实验以机械运动等为主,生物实验以观察性实验为主,所有实验均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和重金属等实验内容。 2.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氯化氢,硫酸雾,乙醇(以TRVOC计),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本项目化学实验产生废气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各化学实验室废气经专用管道分别引至“干式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共计2个)进行处理,净化后废气通过独立的排风管道引楼顶排放。每个化学实验室对应一根19米高排气筒P1~P2。 2.2水污染物 运营期产生废水包括教职工和学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静置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低噪声给水泵、中水泵、换热机组、排风机及中央空调等产生,噪声源强约为70~80dB(A)。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设置隔声罩、隔声窗、墙体隔声等措施,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表18主要噪声设备一览表
2.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及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室清洗废水、废碱吸收介质和废活性炭。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现有选址为待建空地,不存在与本项目相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1.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天津市生态环境检测中心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月报中武清区常规六项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192021年武清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μg/m3
注:SO2、NO2、PM10、PM2.54项污染物为浓度均值,CO为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 根据上述数据可见,2021年武清区PM10、SO2、NO2、PM2.5、CO、O3六项大气污染常规因子中只有PM10、SO2、NO2年均值和CO第95百分位数24h平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PM2.5年均值和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原因主要与近几年该区域施工工程较多造成的扬尘以及区域环境普遍较差有关。武清区拟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将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随着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和蓝天保卫战的深入实施,天津市多措并举,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1.2特征因子 本项目特征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为了解该地块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情况,引用《兴福赛(天津)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2日连续7天(每天4次)的非甲烷总烃现场监测(报告编号:BE********),该项目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校区西北侧3600m处。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0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监测结果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一次监测值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非甲烷总烃一次浓度限值(2.0mg/m3),项目所在地小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状况较良好。 2、声质量现状调查 根据《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新版)的函(津环保固函[2015]590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 建设单位委托天津海韵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5月12日对项目附近敏感点噪声现状进行了监测,结果列于下表。 表21厂界及周边敏感目标现状噪声监测结果 dB(A)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本项目附近50米范围内主要敏感点翡翠半岛及规划翡翠半岛小学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该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3、土壤、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 污染途径识别:本项目教学楼地下层主要为泵房,电控室,弱电间等设备房间,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主要实验设备及材料均置于实验楼化学用品室内,化学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实验楼一楼,地面已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并在危废暂存间内设置专用的托盘及危废桶暂存危险废物。 本项目无新建污水处理站,不涉及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通过现场调查了解,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根据《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中内容,本项目不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生态保护红线,校区边界距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龙凤河最近距离约为490m。 根据现场勘查和地图资料确认,本项目边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保环境保护目标为东侧的翡翠半岛、规划翡翠半岛小学、西南侧的畔景庭院,边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东侧的翡翠半岛、规划翡翠半岛小学,本项目厂界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具体情况如下: 表22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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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实验室废气氯化氢及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 表2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表2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表2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 表2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根据《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新版)的函(津环保固函[2015]590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 表2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表28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单位:dB(A)
注:本项目教室执行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2类区的B类房间标准。 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表2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4、固体废物相关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生活垃圾执行《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20年修正)、《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 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 5、其他 执行《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原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原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津环保监测[2007]57号)文件要求。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cr、氨氮、总氮、总磷。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VOCs。 1、总量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实验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有机废气(以TRVOC计)、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经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教学楼顶19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 ①预测排放总量: 由工程分析可知,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VOCS预测排放量为0.*****kg/h×10-3×90h×2=0.***06t/a。 ②按标准排放浓度计算总量: 本项目VOCs按排放速率标准核算量为3.64kg/h×90h×10-3×2=0.656t/a。 本项目VOCs按排放浓度标准核算量为60mg/m3×1***m3/h×90h×10-9×2=0.011t/a。 (2)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水总量指标核算过程 ①预测排放总量: CODcr:*****t/a×400mg/L÷106=4.16t/a NH3-N:*****t/a×30mg/L÷106=0.31t/a 总磷:*****t/a×5mg/L÷106=0.05t/a 总氮:*****t/a×50mg/L÷106=0.52t/a ②按标准排放浓度计算总量: 废水污染物中CODcr、NH3-N、总氮、总磷标准核算排放量以《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2中(CODcr=500mg/L,NH3-N=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为依据,计算过程如下: CODcr:*****t/a×500mg/L÷106=5.2t/a NH3-N:*****t/a×45mg/L÷106=0.47t/a 总磷:*****t/a×8mg/L÷106=0.083t/a 总氮:*****t/a×70mg/L÷106=0.73t/a ③排入外环境的量 本项目废水排入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厂出水排放标准执行DB12/599-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B标准,其CODcr40mg/L、氨氮2.0(3.5)mg/L(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共151天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本项目按66天计)、总氮15mg/L、总磷0.4mg/L。 CODcr:*****t/a×40mg/L÷106=0.42t/a NH3-N:(3536t/a×3.5mg/L+6864×2.0mg/L)÷106=0.026t/a 总磷:*****t/a×0.4mg/L÷106=0.004t/a 总氮:*****t/a×15mg/L÷106=0.16t/a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下表。 表30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核算 单位:t/a
本项目新增 CODcr、氨氮及VOCS排放总量指标实行倍量替代,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指标实行减量替代。建议以上述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保部门下达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依据。 |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1、施工期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校区内施工场地清理、施工作业带清理、开挖管沟、土石方工程、设备安装等施工活动,机械、车辆、施工人员施工活动对工程占地内土壤、施工期间各种机械、车辆排放的废气和噪声、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等也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表31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1.1施工扬尘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产生环节比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场地平整及管沟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②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少量扬尘; ③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产生的扬尘; ④运输车辆行驶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 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清理、施工带清理、开挖管沟、土石方开挖、物料堆放扬尘、运输路面扬尘等会使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TSP)增加,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安装过程主要在室内进行,施工扬尘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环境空气质量基本可以恢复至现状水平。 为保护好该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施工区域对周围环境的扬尘影响,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版)、《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8)、市建交委《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1)施工现场应当明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和环境保护措施标牌。 (2)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渣土、散体物料在运输过程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措施,并编制防治扬尘的操作规范。 (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4)路面应经常喷水抑尘,要使地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工地内起尘的条件,虽然喷水对施工将产生一些影响,但对扬尘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5)严禁无围挡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围墙或使用围挡将工地与外界分隔开,围挡的设置高度、材质选择、出入口设置、宽度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6)本工程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灰,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减少现场消化石灰、拌合灰土或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 (7)施工现场堆放的砂石等散体物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5m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 (8)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采取喷淋压尘装载、禁止超载并按指定路线行驶,避免尘土洒落增加道路扬尘。 (9)开挖土方尽量做到随挖随运,现场堆存实施全部苫盖措施。 (10)应及时清运工程垃圾与废土。 (11)应定期对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使动力燃料充分燃烧,降低废气排放量;严禁使用劣质油料。 (12)本项目必须全部采用商品沥青,合理调度,沥青随到随铺,减少现场等待时间;同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装载熔融沥青等有毒物质要使用封闭装置。 (13)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14)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15)具体实施防治扬尘措施的技术细节应参照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16)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Ⅲ级响应以上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17)强化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倡导文明施工,必须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18)运输路程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尽量躲避居住较密集的居住区、学校,不得扰民。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要求施工工地必须做到“八个百分百”方可施工,具体要求为现场封闭管理100%、现场湿法作业100%、场区道路硬100%、渣土物料覆盖100%、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清洗100%、扬尘监控安装100%、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100%达标。 因为施工活动是短期的,因此施工扬尘的影响也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扬尘污染也将停止。在施工中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施工工地的管理规定,减少扬尘。 1.2施工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校区内管线铺设及土石方工程等施工所需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施工阶段使用的施工机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灌桩机、振捣器、挖铲、渣土机、泥浆泵、吊车以及运输车辆等。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影响将消失。 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本评价提出下列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是减轻施工噪声影响的主要途径,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远离施工场界和敏感目标,以减少影响的范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在保证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除因施工工艺必须连续施工外,禁止夜间及午休时间施工。本项目不得在夜间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在临近环保目标区域使用强噪声设备时,应避开中午的午休时间,并做到强噪声设备每日晚开工、早收工。 (3)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 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避开敏感目标和容易造成影响的时段。 (4)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尽可能附带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场地和同一时间使用;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安置在临时房间内,施工场界应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进行围护,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6)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 为了有效地控制施工噪声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管;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专人负责,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的实施。 (7)施工单位需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施工21条禁令》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8)建设单位还要做好附近居民的工作,确因经济、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当地生态环境局监督下与受噪声污染居民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9)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成立群众来访接待处,接待处要认真接待来访的居民,接受并处理关于施工噪声扰民的意见,并于3日之内给予答复。 (10)施工中应注意对东侧环保敏感目标的保护,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施工噪声防治措施,隔声量不小于20dB(A),采取围挡保护,并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施工,将施工期的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1.3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废水 施工人员通常在工地集中居住,预计本工程施工人员约50人,以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 100L/人·天、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90%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4.5t/d。生活污水排入环保旱厕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运送至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清洗水、泥浆水。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等。项目应在施工范围内设置机械、车辆集中清洗点。建议清洗废水经临时排水沟、隔油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本工程在施工开挖过程和基础施工中会产生泥浆水,泥浆水也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污水防治措施: ①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前提出申报,办理临时性排污许可证。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档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 ②施工过程要尽量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做好必要的截水沟和沉砂池,防止雨天水土流失,禁止就近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平地漫流。 ③含有淤泥的施工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并回用于车轮、车帮的冲洗,所排放的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④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崩塌。 1.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包括废建材、撒落的砂石料、废装修材料等。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废弃物品,由生活条件所限,产生量很小。这些固废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都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车辆装载过多将导致沿程洒落满地,车辆粘满泥土会导致运输公路布满泥土,晴天尘土飞扬,雨天路面泥泞,影响行人和当地环境质量。废弃物处置不当或无规划乱丢乱放,将影响城市的建设和整洁,故固体废物的合理贮存和处置非常重要。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并降低施工废物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土方和工程渣土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及时清运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避免长期堆放遇大风或沙尘暴天气产生大量扬尘,从而严重影响周围环境。严禁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堆存于附近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 (2)施工人员居住场所要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要袋装收集。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做到日产日清,避免长期堆存孳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健康。 (3)施工期间的工程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要求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要求配装密闭装置。 (4)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做到不随意乱丢废物,要设立环保卫生监督监察人员,避免污染环境,影响市容。 本项目施工过程会产生土方,土方总产生量为141787.5m3;部分用于回填,总回填量约为170712.15m3,共产生弃土约600m3。根据《天津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不得将弃土随意堆放,施工弃土应在指定地点安放或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本项目产生的渣土将由施工方运至本项目东侧的弃土位置处,并做好苫盖防尘工作,最终转由渣土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表32本项目土石方平衡表单位:m3
1.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临时占地在本项目厂界范围内,对于施工临时占地,在完工后及时清理废渣和废料,并及时采取绿化或硬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场地设置的材料和土方等临时堆放点,周围用编织土袋进行拦挡,材料顶部用苫布进行覆盖。 (3)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雨季中尽量减少土地开挖面,并争取土料的随挖、随运、随铺、随压。 (4)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 1.6施工期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及项目施工承包商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建筑[2004]14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依法履行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各项义务。 施工承包商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施工期的环境污染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并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工程中制定相应的环保防治措施和工程计划。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65号)等相关要求,采取施工扬尘控制及应急措施。 按规定,本项目施工时应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设专人负责管理,培训工作人员,以正确的工作方法控制施工中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1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气。 (1)实验室废气 根据天津市初中教学的实际情况调查以及本项目初步设计资料,实验以教师演示为主,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量较少。 由实验使用的药品可知,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氯化氢、硫酸雾气体及臭气浓度,有机废气主要包括乙醇(以TRVOC计)及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与学生实验项目、实验时间有关,产生废气的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为柜体设计,五面围挡,侧面进行人员操作,检验工作开始前先开启通风橱风机,通过采用大风量风机形成局部微负压抽风,有效收集废气,不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本项目单台通风橱风量按1***m3/h计。根据设计资料,每个化学实验室均设置1个通风橱(共计2个通风橱),产生废气的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尤其是盐酸、浓硫酸配制稀溶液。每个实验室产生的废气通过独立的排风管道引至独立设置的“干式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共计2个),净化后废气通过楼顶2根19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每个化学实验室对应一个排气口(P1 ~P2),排气筒间距为10m。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盐酸密度为1.18g/cm3,质量分数为37%,浓硫酸密度为1.84g/cm3,质量分数为98%,盐酸使用量为1.5L×1.18g/cm3×37%=, 0.65kg,硫酸使用量为0.6L×1.84g/cm3×98%=1.08kg,无水乙醇密度为0.8g/ml,乙醇使用量为0.8g/ml×6***ml×10-3=4.8kg。盐酸、浓硫酸用于稀酸溶液的配制,试剂在取用过程中打开时间很短,因此挥发量不大,本项目盐酸、硫酸按20%挥发计。本项目在化学实验教学过程中需用到少量有机试剂,参考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编写的《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等资料,实验室所有机试剂挥发量基本在使用量的1%~4%之间。本评价保守计算取最大值,按4%计。 单个通风橱风机风量设计为1***m3/h,年工作60d,每天工作1.5h,氯化氢产生速率为0.***7kg/h,硫酸雾的产生速率为0.0012kg/h,乙醇及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0011kg/h,0.0011kg/h。产生浓度分别为0.73mg/m3、1.20mg/m3、1.1mg/m3、1.1mg/m3,经“干式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干式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按70%计,则氯化氢的排放速率为0.***2kg/h、硫酸雾的排放速率为0.***4kg/h、乙醇及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为0.*****kg/h,0.*****kg/h,排放浓度分别为0.2mg/m3、0.4mg/m3、0.3mg/m3、0.3mg/m3。 实验楼化学试验过程将挥发一定的异味,其产生量随实验过程中使用的药品量及实验类型的不同而不同,产生量难以定量。由于本项目实验使用药品量较少且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异味挥发量很少,预计产生量及排放量<1***(无量纲),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见下表。 表33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
1.2废气排放达标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达标情况见下表。 表34废气排放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实验室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保目标以及中学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1.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通过相关政策方案的实施,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预计区域空气质量将逐年好转。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1.4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实验室产生废气的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各实验室废气经专用管道分别引至“干式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共计2个),净化后废气经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干式碱吸收采用 Ca(OH)2等碱性介质,对氯化氢、硫酸雾等酸性气体有较好的处理效果,活性炭吸附的多孔结构能够有效吸附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排气筒高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排放要求,有机废气以TRVOC计、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限值要求。异味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限值要求。本项目产生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学校运营过程中,必须定期更换碱吸收介质和活性炭。 1.5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35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1.6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建议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 表36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2、水环境影响评价 2.1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分析 本项目废水包括教职工和学生产生的生活污水。根据计算,废水排放量为*****t/a。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废水水质引用“西安经开第三学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西安经开第三学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实验废水,均为初中教育,且为北方地区,具有可类比性。本项目新增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的水质类比《西安经开第三学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检测报告(HEMS(检)字第ZH220013号)水质监测情况,保守预测污染物排放浓度见下表。 本项目与类比工程的类比可行性一览表如下所示。 表37本项目与类比工程可行性一览表
表38引用项目污水水质浓度及本项目预测浓度 单位:mg/L(pH无量纲)
2.2废水污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废水属于间接排放,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39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2.3废水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校区总排口废水水质情况见下表。 表40本项目总排口水质情况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总排口排放污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2.4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运营单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掏,保证污水达标排放。 本项目设置1个污水总排污口,产生的废水在采取相应可行性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2.5污水纳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及动植物油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放,下面对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进行分析。 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位于南蔡村镇,收水范围为南蔡村镇区及金博经济区企业,总占地面积1***0m2,2010年投入运行,日处理规模4***m3,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NPR(高效脱氮除磷)+絮凝沉淀污水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的B标准,尾水排入龙凤河。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的进出水标准见表41,近期监测数据见表42。 表41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标准 单位:mg/L
表42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 单位:mg/L,pH无量纲
本项目所处位置位于该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且本项目周围区域为完善的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均已铺设完毕,本项目建成后外排的废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满足该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同时项目排放的废水水量相对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占比很小,约占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2.6%,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4***m3/d,目前实际进水规模约为3***m3/d,尚未达到设计规模。不会对其处理负荷造成冲击。 综上所述,本项目污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废水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因此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2.6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建议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43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3、声环境影响评价 3.1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室外地上产噪设备包括实验楼风机源强约为80dB(A) ;中央空调源强约为80dB(A);地下产噪设备为水泵房内水泵源强为80dB(A);室内产噪设备包括换热机组设备源强约为70dB(A),同时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社会噪声,源强约为65dB(A)。建成后全校运营期主要噪声源见下表。 表44主要噪声设备一览表
(1)地下设备噪声 本项目于地下层设水泵房、补风机及排风机房,水泵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源强约为80dB(A)。教学楼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80dB(A)。一般情况下,设备噪声在地下空间内经内部墙壁反复反射衰减,噪声不会传播到室外。但根据同类设备运行经验,地下室内设备若减振措施不到位,则将导致楼上建筑产生共振,从而造成二次噪声。根据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规定:(如水泵房等),其设备位置应避免对建筑物产生噪声干扰,必要时应作防噪处理。区内不得设置未经有效处理的强噪声源。对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选择及平面布置等应作综合考虑。本项目地下工程设备间及建筑墙体均为一定厚度的减力墙,地下设备间内水泵采用基础减振及管道软连接,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影响,综合考虑墙体隔声后,预计隔声量可达35dB(A)以上;在进行上述设计后仍不能达到室内安静要求时,应采取建筑构造上的防噪措施。条件许可时,宜将噪声源设备在地下,但不宜毗邻主体建筑或设在主体建筑下。如不能避免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振、隔声措施。因此建设单位设计上拟采用消声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必须安装弹簧减振器并垫以橡胶等,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可有效降低设备振动及噪声。同时各设备间隔墙、顶板、门等均应进行隔声处理。在采取以上消声减振措施后,预计地下室设备不会对地上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室外及室内设备噪声 噪声源: 本项目室外声源主要为实验楼风机,室内设备声源主要为换热机组,排风机仅在昼间进行教学活动,夜间不运营。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来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拟对风机外围安装隔声罩、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经上述降噪措施治理后,隔声降噪量可达10dB(A)。换热机组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设隔声墙体隔声,隔声量可达20dB(A)。 各设备噪声源汇总如下: 表45噪声源强信息汇总 单位:dB(A)
噪声对厂界及最近敏感目标影响值的预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结合本项目声源的噪声排放特点,结合选择点声源预测模式,来模拟预测这些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衰减变化的规律。 采用距离衰减模式预测噪声影响值,采用计算公式如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A);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噪声叠加公式如下: 式中:L——受声点处n个噪声源的总声级,dB(A); Lpi——第 i 个噪声源声压级,dB(A); n——噪声源个数。 (3)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①厂界达标预测 本项目室外设备噪声对各厂界的噪声影响情况如下: 表46运营期噪声预测一览表 单位:dB(A)
注:本项目实验楼排风机及中央空调夜间不运行。 本项目教育制度为白班制,每天工作时间为早 8:00~晚 17:30,夜间无教学活动。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隔声罩、隔声窗、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四侧边界的昼夜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噪声达标。 ②室外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学校周边规划主要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学校文体活动主要在教学楼内和环形跑道操场,教学楼内活动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校方日常应加强管理、文明活动,尽量减少或不适用高音响器材,减少校内活动时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③环保目标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可知距离本项目50米范围内环保目标主要为本项目教学楼;东侧翡翠半岛及规划翡翠半岛小学。 本项目室外设备对环保目标的噪声影响情况如下表。 表47运营期设备噪声对环保目标的影响值单位(dB(A))
注:由于本项目敏感点翡翠半岛27#-30#楼为在建建筑,尚未交付使用,故无法进入建筑内监测建筑内4层高度处背景值,本项目背景值采用敏感点1层处监测数据代表。 由上表可知,室外噪声源对周围50m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叠加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限值要求。 3.2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设备选用符合GB/T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要求的低噪声设备; (2)噪声设备设置加装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 (3)建筑墙体应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加装隔音层;室外露天设备在完成①、②的基础上加设隔声罩,确保隔声降噪效果; (4)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噪声源与边界有足够的衰减距离,并尽量利用构筑物的隔声功能。 3.3噪声监测方案 表48噪声监测方案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4.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及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别处置。 (1)生活垃圾 在校师生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平均产生量为0.4kg/人计,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4t/a,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应采取袋装收集,分类处理的方式处理。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废碱吸收介质和废活性炭。 废试剂瓶产生量约为30个/a,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置。 实验废液包括配制试剂时使用的水(0.024t/a)、三道清洗废水(0.48t/a)、以及用过的试剂(0.015t/a:共30瓶实验药品,每瓶药品平均约为500g),产生量为0.52t/a,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置。 实验室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通风橱收集后,经引风管道引至“干式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干式碱吸收处理酸性废气量为:(0.65kg×20%+1.08kg×20%)×70%=0.24kg。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量为:4.8kg×4%×70%=0.134kg。碱吸收介质按1/10计,则碱吸收介质使用量为2.4kg。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 年出版),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等各成分的吸收量约为0.25g废气/g活性炭。本项目采用蜂窝活性炭,密度为0.45g/cm3,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满足《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中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要求。本为保证吸附效果,活性炭填装量为10kg,可吸附有机废气2.5kg,碱吸介质填装量为10kg,即每个化学实验室排风口前均装填5kg碱吸收介质和5kg活性炭。活性炭炭箱体积为0.3m3,设有1层吸附层,活性炭截面积3m2,活性炭装载厚度为0.1m,配套风机风量为1***m3/h,经计算,气体流速为0.1m/s,小于1.2m/s,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碱吸收介质和活性炭每年更换一次,故废碱吸收介质产生量为0.01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7-49,定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01t/a,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表49固体废物汇总表
表50危险废物基本情况汇总表
4.2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1)一般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一般固体废物的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校内教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应采取袋装收集,分类处理的方式处理。 (2)危险废物收集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主要指在危险废物产生节点将危险废物集中到适当的包装容器中或运输车辆上的活动。本项目液态危险废物收集时如果操作不当,有可能撒漏到校内地面而造成对土壤、地下水的不利影响。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本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 ②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 ③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④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 ⑤应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牌。 (3)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拟在实验楼1层设立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10m2,可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按上述要求建设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情况见下表。 表51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2013年修改单以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主要包括: ①建立危险废物单独贮存场所,且贮存容器应耐腐蚀、耐压、密封,禁止混放不相容固体废物,禁止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 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并针对危险废物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 ③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地面应做表面硬化和基础防渗处理,且表面无裂隙,同时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兼容。 ④贮存危险废物时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置间隔,并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 ⑤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等。 ⑥危险废物贮存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交接记录。 (4)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的运输过程主要指将校内已包装或装到运输车辆上的危险废物集中到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内部转运。已装好的危险废物在内部转运到临时贮存设施时可能发生倾倒、撒漏到校区地面或车间地面造成对土壤、地下水等的不利影响。为此,本项目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做好危险废物校内转运记录。 ②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等。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位置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距离较近,运输路线均在校内,校内地面除绿化外均为硬化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预计危险废物在校内运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选择处置单位时,应选择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能够提供专业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企业,避免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风险。在满足上述条件下,本项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途径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5.1风险调查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 B,对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产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进行危险性识别。 表52项目风险物质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本项目实施后实验废液(包括实验室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及废碱吸收介质存储在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地面应进行防渗、防腐处理,有专门人员看管。 表53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统计表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故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主要包括盐酸、硫酸、乙醇,各类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理化性能见下表。 表54主要理化性能指标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根据工艺流程和校区平面布置情况,本项目危险单元主要包括化学用品室、危险废物暂存间。本项目危险单元划分见下表。 表55危险单元划分
(3)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 ①大气环境:实验过程中使用盐酸、硫酸及酒精贮存或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泄漏,进而挥发氯化氢、硫酸雾及乙醇,造成大气污染。 ②水环境:盐酸、硫酸及酒精容器破坏造成泄漏,渗透进入地下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表56环境风险识别表
5.2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主要风险事故为泄漏及泄漏的物料遇明火发生火灾事故给周围环境带来的次生、伴生影响。 (1)泄漏环境风险分析 实验药品及废液在实验楼内储存、使用时,若包装容器破损、倾覆造成泄漏,上述区域有可靠防流散措施和防渗措施,泄漏后不会流出室外或下渗,故不会有地表水及地下水危害后果;风险物质泄漏量不大,且不易挥发,不会造成厂外人群明显的吸入危害。 如在露天校区内进行上述危险物质的搬运、装卸作业时发生泄漏,如处置不及时,可能会进入雨水收集井,经雨水排放口、市政雨水管网排入地区雨水受纳的地表水体,但由于上述风险物质均为小包装,最大单包装泄漏量均较小,故最不利情形也是造成地表水局部轻微污染,且短时间可恢复,不会造成明显的水生生态危害。同样,露天校区泄漏,由于风险物质泄漏量不大且不易挥发,不会造成厂外人群明显的吸入危害。 (2)火灾造成的伴生/次生环境危害 校区内发生火灾,可能产生一定的消防废水,消防废水中可能混入酸碱物质等风险物质,如控制不力或消防救灾需要必须外排时,消防废水经雨水排放口、市政雨水管网排入下游水体,但由于水环境风险物质厂内存量不大,故最不利情形也是造成地表水局部的轻微污染,且短时间可恢复,不会造成明显的水生生态危害。 因化学药品在校区内储存量有限,火灾下受热挥发有机物、次生NOX、CO的源强均不大,仅会引起环境空气一定程度污染,不会造成周围人群中毒等急性伤害。 5.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实验过程按要求,化学实验全部在通风橱内进行,减少氯化氢、硫酸雾及有机废气直接进入大气。 ②化学用品室及实验室配备吸附棉、消防沙等吸附介质,发生泄漏时,及时进行收容处置,减少泄露后的挥发。 ③定期检验仪器药品柜内各药品的包装,包装发生破损时,及时进行更换,或者药品转移。 (2)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配备有应急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用于泄漏紧急抢险。 ②定期检验仪器药品柜内各药品的包装,包装发生破损时,及时进行更换,或者药品转移。化学用品室地面必须进行硬化防渗处理。 ③一旦出现盛装液态危险废物的容器发生破裂或渗漏情况,马上修复或更换破损容器,可防止泄漏液体直接流入地面上。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泄漏,若发生泄漏,应将地面残留液体用布立即擦拭干净,沾染物均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处置。 ④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备有一定数量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及CO2灭火器,并配有一定数量的防火、防烟面具,以便火灾时人员疏散使用,将火灾事故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⑤使用灭火器等处置的初期火灾,灭火结束后将消防废物(废干粉、废泡沫等)及时收集,做危险废物处置;若启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蔓延火灾的先期处置,可用消防沙袋迅速封堵控制在厂房内,将灭火产生的消防废水拦截在雨水管网中,待灭火工作结束后,将消防废水抽出,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应急事故容器中的消防废水进行检测,检测后满足排放要求的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满足排放要求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3)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①危险物质一旦发生泄露,现场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做好个人防护,迅速将包装瓶倾斜,使破损处朝上,防止继续泄露,然后将其转移至空桶内,并及时采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泄露物质,吸附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将人员进行疏散,应急处理人员穿戴全身专用防护服,佩戴氧气呼吸器等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尽量减轻对人员的影响。事故发生后,及时对校区排放口进行封堵,防止消防废水经管网外排,对事故废水水质进行委托检测,水质超标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水质达标可经污水总排口排放。 ③配备常用医疗急救用品等。 ④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 综上所述,本项目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5.4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同时注意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沿线各区域、各相关企业应急系统衔接。 5.5环境风险影响结论 本项目风险物质使用及贮存量小,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在落实评价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尽管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但是通过有效组织,严格管理控制,以及严密的事故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可行,环境风险可防控。 6、区外污染源 区外污染源调查范围主要为本项目选址1km范围的工业企业和2.5km范围内的高架污染源以及200m范围内的道路噪声。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区外污染源详见下表。 表57项目周边污染源列表
6.1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西侧泉月路及南侧源景道为城市支路,道路交通噪声可能对本项目产生一定影响。 表58交通噪声主要参数
道路类比天津市其他交通道路交通噪声声级分析各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教学楼的影响。 采用线声源衰减公式预测交通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公式如下: 式中:L预测——预测点噪声值,dB(A); L边界——交通干线边界实测噪声值,dB(A); D——预测点与道路中心线的距离,m; DO——道路红线与中心线距离,m α——地面覆盖系数,取决于地面状况,α=0或α=1.5,结合本项 目实际,取1.5。 △S——由遮挡物引起的衰减量,dB(A),取0。 根据上述预测公式,预测道路交通噪声对临近道路一侧建筑的噪声影响值见下表。 表59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噪声影响值 (dB(A))
根据上表,泉月路及源景道对项目主楼昼夜间噪声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因此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教学楼影响不大。 为预防区外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教学楼的影响,建设单位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教学楼的影响。 (1)严格按照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造,选用优质且减噪的建筑材料,提高临路教学楼建筑的隔音效果,保证教学楼室内允许噪声级。 (2)临近道路一侧的建筑应提高建筑隔声效果,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外窗。 (3)进一步提高绿化率,利用绿地、树木对噪声的吸声、隔声来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4)校内机动车停车主要位于周围道路及校区内预留停车位,应加强管理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内,最大限度减小车辆行驶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6.2工业企业对本项目的影响 (1)日丰企业(天津)有限公司 日丰企业(天津)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和道7号,于2013年投资67900万元建设《日丰企业(天津)有限公司一期项目》,主要产品为塑料管材。 根据《日丰企业(天津)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验收检测报告,日丰企业(天津)有限公司废气排放情况如下: 表60日丰企业(天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可知,该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及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异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要求,该公司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该企业位于本项目西侧100m处,不在本项目选址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预计该公司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投资15100万元人民币于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年产100万平米中空纤维超滤膜项目”。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四期起步区地块内,建设1条年产 100 万平米的超滤膜生产线。 根据《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米中空纤维超滤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废气排放情况如下: 表61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根据《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米中空纤维超滤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该项目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二甲基乙酰胺翡翠半岛处落地浓度为0.***454mg/m3,占标率为0.4%。产生的异味其排气筒臭气浓度预计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要求。污染物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预计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位于武清开发区四期起步区内,泉明路、源和道交口西南处。该公司于2014年投资建设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项目,主要生产各类汽车线束。 根据《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第一阶段)》及《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第二阶段)》,全厂废气排放情况如下: 表62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该公司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该企业位于本项目西侧620m处,不在本项目选址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预计该公司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8日,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投资建设了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建设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从事各种中药饮片、中药颗粒剂自动化生产。 根据《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建设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废气排放情况如下: 表63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根据《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建设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论,该项目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污染物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预计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西侧为武清开发区四期起步区,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四期起步区控制性详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中结论:区内主要发展轻污染或微污染企业,对环境敏感目标和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及本项目1km范围内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情况,预计不会对本项目使用期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实验室废气排口 | 盐酸、硫酸雾、乙醇(以TRVOC计)、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 | 干式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
地表水环境 | 校区废水总排放口 |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校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市金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 ||||||||||||||||||||||||||||||||||||||||||||||||||||||
声环境 | 风机、水泵、换热机组等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设置隔声罩、隔声窗、墙体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昼间标准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应采取袋装收集,分类处理的方式处理,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在实验楼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渗、防雨、防晒等设置。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制定实验规程,严格执行,涉及风险物质的实验过程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2)化学用品室、危废暂存间等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渗、防雨、防晒等设置; (3)购置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教育以及应急演练。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照原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以及《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建设单位为排放口规范化管理责任主体,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1.1废气排放口规范化 实验室排气口应高于建筑物顶,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 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口、采样平台以及排污口标识。 1.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 本项目共设置一个污水总排口,废水排放口附近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并设置采样点。 1.3噪声排污口规范化 按照《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1.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要求,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内,贮存过程中应分类进行贮存。危废暂存间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地面进行硬化和防渗处理,并按危险废物类型划分存放区域,且在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2、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环境管理是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实现建设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以及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加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学校应设置环境保护兼职或专职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体系。 2.1机构设置和职能 学校投入使用后,由学校成立环保机构,配备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为保证工作质量,环保人员应定期参加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考核。本项目环境管理机构履行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学习并贯彻国家和天津市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法令、标准,进行环保知识教育,提高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 (2)组织编制和修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根据国家、天津市和行业主管部门等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规则和计划。 (4)检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排污口规范化情况,配合校内日常环境监测,记录环保管理台账,确保各污染物控制措施可靠、有效。 (5)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防治、应急措施。 (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环保素质。 (7)接受区域环境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工作,按要求上报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有关环境数据。 (8)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经验。 2.2环境管理措施 针对本项目特点,学校主要环境管理措施见下表。 表64环境管理措施
(1)本项目实验室需要用到一些化学品,对于实验室危险品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①化学品储存在专用储存室或储存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②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③所有化学品的容器上都应有正确的标签,并保持标签完整,不能撕掉或毁损,当危险化学物品转移到新容器后,要在新容器上粘贴正确标签; ④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⑤受阳光照射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⑥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储存柜存放。 3、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号),本项目需与排污许可制做好衔接工作:根据原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要求,“建设行业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4、环保验收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进行自主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产运行。 5、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07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36万元,占总投资的0.27%,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排污口规范化等。主要环保投资概算见下表。 表65环保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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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中小学用地,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选址合理。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对化学用品室、危废暂存间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可降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可行。 |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t/a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t/a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t/a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t/a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t/a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t/a | 变化量 ⑦ t/a |
废气 | 盐酸 | 0 | 0 | 0 | 0.***036 | 0.***036 | 0.***036 | |
硫酸雾 | 0 | 0 | 0 | 0.***072 | 0.***072 | 0.***072 | ||
TRVOC | 0 | 0 | 0 | 0.***06 | 0.***06 | 0.***06 | ||
非甲烷总烃 | 0 | 0 | 0 | 0.***06 | 0.***06 | 0.***06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0 | 0 | 0 | 4.16 | 4.16 | 4.16 | |
氨氮 | 0 | 0 | 0 | 0.31 | 0.31 | 0.31 | ||
总磷 | 0 | 0 | 0 | 0.05 | 0.05 | 0.05 | ||
总氮 | 0 | 0 | 0 | 0.52 | 0.52 | 0.52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0 | 0 | 0 | 104 | 104 | 104 | |
危险废物 | 实验废液 | 0 | 0 | 0 | 0.52 | 0.52 | 0.52 | |
废试剂瓶 | 0 | 0 | 0 | 30个 | 30个 | 30个 | ||
废碱吸收介质 | 0 | 0 | 0 | 0.01 | 0.01 | 0.01 | ||
废活性炭 | 0 | 0 | 0 | 0.01 | 0.01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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