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学校自治区优质校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卫生学校自治区优质校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宁卫生学校自治区优质校建设项目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ZYL-SG********
项目名称:伊宁卫生学校自治区优质校建设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4
最高限价(元):******.14,******.2,******.2
采购需求:
伊宁卫生学校自治区优质校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数量:1预算金额(元):******.14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医疗污水处理站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伊宁卫生学校自治区优质校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数量:1预算金额(元):******.2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消防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伊宁卫生学校自治区优质校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数量:1预算金额(元):******.2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康复护理楼装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标项3: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4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①资料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邮件标题格式为“xx公司xx项目”;②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合格;③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息进行登记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伊宁市海棠路3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伊宁市海棠路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生产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上述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缺一不可。采用电子邮箱获取的,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①资料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邮件标题格式为“xx公司xx项目”;②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合格;③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息进行登记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采购文件);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卫生学校
地 址:伊宁市学府路
联系方式:157*****4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如意街新房大厦4楼
联系方式:155*****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少伟
电 话:155*****621
标签: 自治区优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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