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上托安置点小区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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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珠晖区酃湖乡上托村民集中安置点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珠晖区上托安置点小区智能化工程。
2.2建设地点:珠晖区酃湖乡上托村,雁城路以北、新垅路以南、苗茶路以东。
2.3采购需求:包括楼宇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建设、安防监控系统、后端平台控制室建设、不锈钢入户门等采购及安装。本项目投资额约为80.41万元。
2.4工期要求:交货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预埋、布线等,工期 30 日历日;第二阶段为系统终端安装、调试,工期 30 日历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原件。
(4)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违法记录。
(5)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3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的,可以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④省外企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凭证(或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沐林美郡28号公馆816室)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2套并加盖公章)。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9楼9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07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9层
联 系 人:吴玮、黄卫
电话:180*****810
标签: 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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