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滇池流域粪便运输车辆北斗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购买计划
2022年滇池流域粪便运输车辆北斗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资环〔2022〕1号)的有关要求,市城市管理局拟将《2022年滇池流域粪便运输车辆北斗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购买》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市城市管理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滇池流域粪便运输车辆北斗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二、预算资金
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拟从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滇池流域粪便运输车辆北斗在线监测系统维护经费”中列支。
三、工作内容
在遵循《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平台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通信协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等相关规范的基础上,开展滇池流域粪便运输车辆北斗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粪便运输车辆收集、清运、处置作业轨迹进行准确、有效的监控,防止因随意排放、倾倒粪便残渣造成污染河道水体的行为。同时综合利用监测系统平台实现对驾驶员、车辆、报警、范围管理等对象的统一管理,提升对粪便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具体服务包括:
(一)系统运行维护
1.对滇池流域粪便运输车辆北斗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并于每月月末提供系统运行情况数据报告;
2.定期对滇池流域粪便运输车辆北斗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模块检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对在线监测系统使用过程中的BUG进行升级;
3.做好新增环卫车辆终端设备接入系统工作(无需新增终端设备)。
(二)系统信息维护
1.基础信息管理。开展在线监测系统基础信息管理,及时添加、补充、更新系统要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信息、驾驶人员信息、车载设备信息以及部门、用户、角色信息等;
2.车辆作业管理。对车辆作业过程轨迹进行全程监管,包括出车派单、车辆行程轨迹、车辆装载情况等,做好作业报表统计。
(三)设备维护
1.定期对车载终端设备进行维护,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2.每2个月开展1次设备巡查,每年不低于6次,并于巡查结束后提供车载终端设备运行情况报告。
(四)技术指导
1.根据运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对滇池流域粪便运输车辆北斗在线监测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2.帮助解决使用人员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和困难;
3.指导新增车辆车载终端设备安装工作。
四、承接标准
(一)服务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服务机构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服务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服务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服务机构承诺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开始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五、目标要求
运行维护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提升对我市粪便运输车辆的运行监控及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故本次采购拟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八、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5日。
(二)地点: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01室。
(三)联系人:赵磊138*****574
(四)相关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材料或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来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出示健康码,若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人员。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