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明珠农业有限公司农场土地及地上果树承包经营权项目征集合作方

广州市增城明珠农业有限公司农场土地及地上果树承包经营权项目征集合作方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明珠农业有限公司农场土地及地上果树承包经营权项目征集合作方

    承包金额

    ¥ 15万元/年,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征集方式

    1.本公告所指的合作方即为承包方,本次合作标的为农场土地及地上果树承包经营权。

    2.本次合作标的果园内有10-30年树龄的荔枝、龙眼、芒果等果树约1.51万棵。果园有供水、供电、水泥道路、宿舍、办公室等基础设施,但条件比较简陋,需自打水井抽水,从邻近瑶湖农场临时接电。

    3.本次合作标的所涉农场土地面积约430亩,合作标的范围最终以征集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

    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广州市增城明珠农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沙埔万田水库边

    开办资金(人民币万元):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利文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限,不超过 48个周期(且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合作方应当具备的条件及说明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合作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合作方一经提交合作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项目文件和开展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接受合作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合作标的公开征集合作方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公开征集合作方项目要求。

    2.合作方须按征集方拟定的《明珠农场承包经营合同书》、《安全管理协议书》文本签订合作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合作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合作合同,视为合作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征集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合作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3.其他合作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明珠农场承包经营合同书》、《安全管理协议书》文本。

    4.合作方须于签订合同当日向征集方支付承包经营押金,承包经营押金金额为30万元。

    其他须披露事项

    1.本公告所示合作标的面积即为承包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承包金的缴交均以面积为准;任何意向合作方参与本次征集,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合作方须事先考虑该合作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合作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征集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承包金和其他费用。

    2.本次合作标的用途仅限于荔枝、龙眼、芒果等果树种植。

    3.意向合作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合作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合作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合作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合作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征集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4.本标的原承包合同于2022年7月31日到期,本项目成交后,由合作方解除原承包方关系,合作标的清场事宜由征集方负责。本项目合作期限起始日需为原承包合同期满后,本项目合作期限起始日由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5.本次合作标的所涉地块权属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官道村民委员会、塘边村民委员会、仙村镇沙头村经济联合社,根据权属人与征集合作方签订的《山地承包合同》,征集方承诺对自己承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承诺有权将本次合作标的进行征集合作方。

    6.本合作标的附有的配套使用建筑物,暂未办理相关权属证明,合作方可自行使用,若需使用,合作方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7.其他情况详见广东粤达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广州市增城明珠农业有限公司拟转租农场土地及地上果树承包经营权需确定广州市增城明珠农业有限公司委托的农场土地及地上果树整体出租首年年租金的市场价值》(广东粤达评报字(2022)第Z******号)。

    特别提示:征集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合作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合作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合作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合作须知

    1.意向合作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项目文件和开展尽职调查。意向合作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提交《合作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2.意向合作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合作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意向合作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合作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合作方未能成为合作方的,合作保证金在合作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合作方成为最终合作方的,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合作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合作方须在信息公告截止之日下午17:00前,将合作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合作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合作保证金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20*****2910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3.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合作方的,由征集方和该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项目合同书;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由合格意向合作方对首年承包费进行报价确定最终合作方。确定合作方后,由征集方和合作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项目合同书。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合作方提供补充资料。

    5.合作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相关交易费用。合作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相关交易费用):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33100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合作方是指有意参与本项目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合作申请材料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合作方是指经审核,符合合作条件和征集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合作方。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征集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合作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20-********

    传真

    020-********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 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明珠农场承包经营合同书》及《安全管理协议书》.pdf
  •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2022-08-09
    挂牌期(工作日)10
    挂牌结束日期2022-08-2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
    邮箱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广州市,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包经营权 农场 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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