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实验中学龙江校区(龙江实验中学)校园智能化电子设备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实验中学龙江校区(龙江实验中学)校园智能化电子设备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温州市龙湾区实验中学龙江校区(龙江实验中学)校园智能化电子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WJC********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实验中学龙江校区(龙江实验中学)校园智能化电子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升平路77号西裙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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