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消防车等专用车辆招标公告
电动消防车等专用车辆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培训中心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对下述内容进行投标。 采购内容:苏州培训中心电动消防车。 采购供货期:100日历天 一、 标书编号: SOIS_T_2014_0030 二、 简要内容: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内容:苏州培训中心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的生产商,或获得本项目产品生产商唯一授权代理的代理商,并能支持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能力;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6. 如消防设备不是本生产厂商的产品,应该提供该产品生产厂的授权或者总代理的授权(提供该产品生产厂的授权),并全程鉴证在消防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产品厂商或者总代理必须在授权书中为此作出承诺;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 招标文件将在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止,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3楼联 系 人:陈宇杰联系电话:***-********-***传 真:***-********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延平路支行账 号:****************0639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述资料(1) 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五、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4日下午13:30止(北京时间)。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提前30分钟投标,以便于招标公司准备开标工作。 七、 投标地址:上海市长阳路717号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15年2月4日下午13:30 (北京时间)。 九、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阳路717号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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