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码头项目土石方运输采购
赣州码头项目土石方运输采购
项目编号: ZJSHW-GZMT-2022-G... | 项目名称: 四航局赣州码头项目土石方运输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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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赣州码头项目土石方运输采购 公告内容: 采购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赣州港赣县港区五云作业区综合枢纽码头一期工程主体土建工程施工BW1-W1标段。 2、工程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五云镇赣江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赣州港赣县港区五云作业区综合枢纽码头一期工程主体土建工程施工BW1-W1标段陆域土石方运输服务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运输工程(施工区域为散货仓库区域、综合楼区域、房建集中区域、空箱堆场区域、重箱堆场区域)等一切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土石方开挖区域划分图),具体按施工图纸、主合同、技术规格要求及询价单位、监理、业主要求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若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图纸优化或询价单位因本合同工程施工衔接的需要,须对本合同中报价单位的承包范围及内容给予适当的增加或减少时,报价单位应积极地予以接受,并作为本合同工程的组成部分全面、实际地履行。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对此等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另有规定,报价单位不得据此向询价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权利主张。 2、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询价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属于询价单位工作内容的除外; (2)按询价单位、监理及业主单位的要求,完成施工图纸、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报价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考虑周边交通及环境对施工的影响。不论报价单位是否对现场进行过考察或考察的深度如何,询价单位均认为报价单位是对所报价的现场情况都充分了解和熟悉作出报价的。今后凡以未能对现场进行过充分考察或类似的理由而要求变更报价文件内容的一律不予认可; (4)原始地面上所有的障碍物及所有附着物外运; (5)土石方外运(不区分土质类别,包含但不限于土方、淤泥、块石、建筑垃圾、植物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土石方外运综合单价中,不另计量; (6)报价单位应自行设置洗车池,车辆进出时冲洗干净在开出施工场地,出施工场地后的所有清洁保洁、市容市貌运输要求、土石方外运手续及政府部门有关手续办理、所有相关协调费用均由报价单位承担; (7)因市政府、行业主管或政策性因素等影响,报价单位暂无法进行土方、钻渣外运工作的,询价单位将在红线内设置临时土石方堆放场地、或在红线外就近租用临时场地作为报价单位暂定土石方堆放点,期间产生的所有土石方的转运、打堆、开挖、装车、土石方堆放点清理等工作均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8)土石方外运的有关手续及费用(市容、交警费用等),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 (9)施工机械设备要求:确保能连续作业施工车辆不少于30台(前四后八),同时还应满足询价单位土方外运工效要求。 (10)报价单位负责本工程测量工作,询价单位配合。 (11)若报价单位无法满足询价单位施工或进度要求的,询价单位有权代为投入,产生的费用由询价单位在应支付给报价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同时询价单位将对报价单位作出相应扣款,从报价单位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报价单位不得有异议。 (12)若报价单位无法进行土方出运工作的,询价单位将有权通过第三方有实力队伍代为施工投入,询价单位仅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按照合同内的计量方式,承担实际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量及施工费用,由第三方介入高出的总价差额部分由报价单位承担,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3)报价单位必须按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施工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 (14)报价单位负责其自行租赁或调遣的机械设备的防台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防台防汛期间的机械调遣、停放或进退场,设备的转移安置及维护照管; (15)报价单位自行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受到外界及当地村民的干扰问题并负责承担费用,报价单位上报的综合单价内包含以下风险内容: (16)报价单位负责所有人员的食宿,自行承担食宿、差旅交通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并穿着佩戴询价单位认可的统一服装、安全帽等; (20)报价单位负责提供除询价单位提供外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 (21)报价单位需及时对故障的机械设备进行修理,确保机械设备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22)询价单位提供灯塔主照明,其余施工现场所需的施工照明设备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照明设备严禁使用碘钨灯; (23)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各种污染; (24)工程范围、工作内容的具体描述,详见询价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25)特别说明: 1)清单工程量为暂定数量,本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施工细目均以询价单位提供的相关施工图及技术规格书的有关表述为准。 2)本工程除明确由询价单位负责的工作外,均由报价单位负责,不论上述条款明确与否。 三、工期进度要求及施工能力要求 1、工期进度要求:根据询价单位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2年09月1日,完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工期暂定3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询价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具体工期按询价单位实际进度安排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若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发生改变,以询价单位通知为准,单价不因工期的改变而改变。 2、报价单位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开工不足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询价单位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工期或阶段性工期调整指令,报价单位应予接收并理解为询价单位的指令符合询价文件规定。报价单位保证,所用于本工程的船机或机械设备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当询价单位认为报价单位的船机或机械设备不能或达不到询价单位要求时,报价单位立即更换或增加船机或机械设备,以满足询价单位的进度要求。因报价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业主对询价单位进行罚款,该罚款由报价单位承担,且需要承担延误期间询价单位管理费用。该罚款将从当月工程进度付款或结算价款中扣除。 3、若因报价单位原因导致施工进度明显滞后的,不能满足询价单位施工计划或节点工期要求时,报价单位应在询价单位限定的时间内增加施工投入、改进施工方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进度。如果报价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通知7天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报价单位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合同工期完工时,询价单位有权将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交由其它第三方完成。在不解除施工分包合同规定的报价单位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报价单位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4、因报价单位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赔偿*****元。因报价单位原因延误工期致使询价单位延误阶段性工期或总工期导致询价单位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时,报价单位应无条件全额承担询价单位赔偿给业主的损失赔偿金。 5、若因报价单位施工进度原因,经询价单位催告一次以上,报价单位仍未能满足询价单位的进度需要,询价单位在提前五天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进行施工本询价文件的任一部分,报价单位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由此而给询价单位增加的工程费用及给询价单位造成的其它一切损失。 6、若业主对合同工程的竣工日期有提前要求的,报价单位应无条件密切配合询价单位使合同工程提前竣工。除非询价单位能因此从业主处获得费用补偿,询价单位可根据报价单位在本询价文件的承包范围和具体情况给予报价单位一定的费用补偿;否则,询价单位将不因此给予报价单位任何的费用补偿。 7、若报价单位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后 3 天内仍然不开工的,询价单位可理解为报价单位放弃本工程。询价单位可单方解除合同,将本工程重新发包,由此造成询价单位的损失由报价单位承担。 8、工期改变:若报价单位不能按时开工时,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询价单位,经询价单位书面同意后,可以延期开工,工期可以相应顺延;除以下原因外工期不得延长: (1)主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影响或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变化的影响,按业主确认的可延长的工期,结合对报价单位的实际影响程度,由询价单位确定相应应延长的工期; (2)其它询价单位批准的报价单位延长工期的要求。 若因延期开工造成费用增加时,除非询价单位能因此从业主处获得费用补偿,询价单位可根据报价单位在本询价文件的承包范围和具体情况给予报价单位一定的费用补偿;否则,询价单位将不因此给予报价单位任何的费用补偿。 9、工期改变不影响本合同价格,除询价单位书面同意外,一律不予补偿,报价单位不得就工期变化产生的费用增加等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 四、承包模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等方式承包。 2、施工过程中为提高双方资源配置最优化,节约施工成本,报价单位需用询价单位现有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资源,并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本工程采用固定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增值税税金单独列示,增值税税金暂按6%单独列示(与征管税务局标准同步),报价单位需按询价文件进行报价。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不随设备、材料、人工等资源的价格和各类规费的种类和标准的变化而变化,任何情况下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 4、本工程含税综合单价为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价,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中包括报价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技术质量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具使用费、油料费、调遣费、工序交叉配合误工费、临设费用、施工协调费、防高温增加费、防台防汛措施费、除增值税外税费、利润、管理费、施工环保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施工风险费、保险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油污垃圾回收及处理费、政府收取的其它规费等,以及所有其他所有因施工图、技术规格书、合同文本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引起的费用。 五、计量方式 1、工程量计量:报价单位必须按时向询价单位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工程量的确定以施工设计图纸为依据,按询价单位验收合格实际完成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进行结算,但超出询价单位交底图纸及设计施工图纸部分不予计量。但因报价单位原因造成返工或报价单位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询价单位不予计量。 计量方式: (1)顶标高:以百格网现场实测标高为准,以询价单位出具的图纸及标高数据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底标高:至设计图纸底标高止; (特别说明:放坡工程量不另行计量,其费用已考虑到综合单价内;) (3)以上计量按设计断面方计量,最终以询价单位确认的且不超业主审批数为准。 2、工程量的确定:按照询价单位确认的实际完成数量计量,且最终计量不超过询价单位审批的计量数量。 六、质量等级及标准 1、质量等级:合格。 若因报价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建设单位要求或主合同约定的等级,询价单位有权要求报价单位或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进行返工,直至质量符合约定标准,返工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施工工期不予延长;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的,报价单位除应承担赔偿询价单位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量违约赔偿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报价单位必须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必须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施工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询价单位提交自检报告并书面通知询价单位,由询价单位会同监理及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如因报价单位原因导致质量达不到询价单位、监理及建设单位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由报价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 3、质量监督:报价单位应认真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及合同等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询价单位、建设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检验,并为检查、监督、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询价单位对建设单位的有关承诺为依据。具体按照询价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条款执行。 5、报价单位必须确保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 6、本工程的质量验收实行以询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双重的验收标准,经询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验收合格。询价单位验收合格后,再由建设单位最终验收。如询价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的,报价单位必须返工。 七、设备材料供应 1、询价单位提供: (1)询价单位提供材料:无。 (2)施工用电由询价单位提供至二级电箱接口,报价单位负责后续用电接线工作,二级电箱接口外的电箱、电缆及照明设备均由报价单位自行考虑,电路布设须满足询价单位要求。报价单位购买的电箱规格型号需符合询价单位及业主的要求,经询价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报价单位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电工,专职电工必须具有电工证。 (3)询价单位提供机械设备:无。 2、报价单位提供机械设备: (1)为完成本合同所需一切人工、机械等均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并于进场前提交人员体检证明(健康证明)、机械设备进场验收所需资料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三级教育、交底才能上岗作业,未经教育交底的人员禁止进场作业,每月计量前更新现场作业人员花名册,三级教育花名册-班前教育-民工工资发放清单相对应。进场电器设备满足8成新,设备年限不能超过5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才能进场)。明确班前安全教育负责人,并每天上岗前开展安全班前教育会,将影像资料上传至项目部微信管理群,未上传每天处500元/次扣款; (2)上述未列明的但施工中所必需的除询价单位提供的主材、机械设备之外的一切施工材料、配套设备,以及其它为满足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用于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3)报价单位进场前应提交土方车设备证件,人员操作证件等; (4)报价单位有义务妥善保管业主或询价单位提供的材料,因报价单位原因保管不善造成材料毁损、落水、灭失的,报价单位负责赔偿,并找到替代材料。报价单位负责模板的适当改造、维护及保管工作,若因报价单位原因保管不善造成模板毁损、落水、灭失的,报价单位负责赔偿。 (5)实际施工中,若因采购便利性、监理及业主要求等原因,个别品牌种类的辅材需由询价单位统一组织采购的,报价单位需无条件接受询价单位的采购结果并执行后续相应采购合同签订、付款、结算等工作,并将合同、货物交接凭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交于询价单位备案(相应原件备查)。 (6)报价单位自行购买的辅材除必须附带有出厂合格证明外,还应当向询价单位提交其它必需的质量证明文件、生产商和供应商资料,并经询价单位检验合格或根据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相关检验、试验合格报告后方能使用,检测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但询价单位对材料的检验并不能作为报价单位免除责任的理由,当事后发现该批材料不合格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价单位负责。 (7)报价单位对不合格的材料应按照询价单位的要求及时清除现场、重新置换,并承担所有发生的损失、费用。若报价单位在限期内不能及时清除,则询价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清除,相关费用由报价单位负担。 (8)报价单位所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进场时,应征得询价单位同意,未经批准的材料、设备不得擅自进场。报价单位自行购买的材料除必须附带有出厂合格证明外,必要时还应当向询价单位提交其它必需的质量证明文件、生产商和供应商资料,并经询价单位检验合格或根据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相关检验、试验合格报告后方能使用,检测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但询价单位对材料的检验并不能作为报价单位免除责任的理由,当事后发现该批材料不合格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价单位负责。 (9)报价单位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机械都必须向询价单位提交有效的证件资料。证件不齐全的机械不能进场施工,由此而引起的事故或费用全部由报价单位负责,且报价单位所提供材料、设备等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和进度要求,并按承诺的型号、规格及数量、时间进场。报价单位所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进场时,应征得询价单位同意,未经批准的材料、设备不得擅自进场。 (10)报价单位自行负责的材料、机械设备应以报价单位自身名义采购、承租,签订购销、租赁合同,报价单位不得因拖欠材料供应商或出租方的材料款或租金而影响工程的施工,并须保证询价单位免于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赔或损失,否则,询价单位将有权从支付给报价单位工程款中扣付相关损失及费用。 3、报价单位不遵守上述规定询价单位可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报价单位在限期内清除自担费用的辅助材料、设备和设施;否则,询价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清除,相关费用由报价单位负责; (2)要求报价单位停工整顿,直至询价单位满意时止; (3)按事件性质的严重程度,扣除报价单位的一定比例或全部的质量保证金; (4)解除或终止与报价单位的合同。 八、安全环保 1、报价单位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价单位在本工程签订合同时应与询价单位签订《工程安全生产、环保管理协议书》,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严格执行。 3、报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施工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照询价单位现场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力或技术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4、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报价单位除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损失或损害的扩大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询价单位。 5、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实行持证上岗,未满足要求的按每工日50元~200元进行扣罚,直至满足为止;报价单位雇佣的所有人员(包括经批准的由报价单位雇佣的分包队伍),在询价单位承接的工程现场范围内(包括生活区)均应无条件的接受询价单位的安全监控,询价单位有权对报价单位的所有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询价单位提供给报价单位的文件中规定的内容为准),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给予50元~200元扣罚,并在当月支付给报价单位进度款中扣除,报价单位承诺询价单位在行使该项权力时只需向报价单位说明事实和原因,无需报价单位确认。 6、报价单位承诺将按合同总价1.5% 投入安全生产费用。 7、报价单位无适当的安全保护装备和设施,经询价单位书面提出后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的,询价单位有权无须经过报价单位同意,即可委托他人或自行为报价单位采购或安装必须的安全保护装备和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在支付给报价单位的工程款内扣除。 8、报价单位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要立即书面报告询价单位。报价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事故以及经济损失的,由报价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9、报价单位承诺询价单位有权先行代为报价单位承担紧急的安全救援和救助费用,在当月支付给报价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10、因报价单位的安全责任引致询价单位被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罚或追偿时,报价单位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11、报价单位必须遵守建设单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如因报价单位原因导致询价单位被建设单位处罚,报价单位应承担全部经济处罚。 12、报价单位违约,询价单位据此可要求报价单位停工整顿,直到询价单位满意为止;全额或部分扣除安全保证金;终止合同;或其它询价单位认为必要的措施。询价单位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和责任均由报价单位承担。 13、报价单位应使询价单位免予受到因报价单位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而产生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活动及承担法律责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报价单位承担。 14、本工程安全条款未列部分,严格按照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如有违反报价单位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处罚。 15、报价单位应确保全部材料质量符合询价单位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报价单位负责。 九、双方责任 1、询价单位责任 (1)负责办理报建、征地、道路占用和临时用地等批准手续。 (2)提供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壹份供报价单位使用,并向报价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负责协调报价单位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与业主监理及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4)对报价单位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进行质量、技术、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5)按报价单位提供的现场施工记录及相关资料,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保存工作。及时审核应由报价单位负责收集的工程验收资料和其他原始资料。 (6)及时审核报价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按合同规定付款。 (7)根据报价单位的请求,协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手续和证件,费用由报价单位负责。 (8)询价单位提供测量控制网点给报价单位使用,报价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询价单位所提供的测量控制网点,若因报价单位原因造成破坏而需要询价单位重新提供时,报价单位应支付询价单位相关测量费用。 2、报价单位责任 (1)承担主合同中承包商相应应承担的责任,全面履行主合同中承包商应履行的所有义务,承担主合同可能带来的全部风险。 (2)报价单位进场前应提交土方车设备证件,人员操作证件等; (3)报价单位自行解决住宿场所、交通工具用车、人员食宿、床铺及床上用品等。 (4)负责施工过程的文明施工及施工区域内的卫生打扫。 (5)报价单位应自备设备的修理、保养工具,按时制定保养计划和措施,及时对故障的机械设备进行修理,确保机械设备性能良好、运行正常,否则由此引起询价单位的损失由报价单位承担。 (6)报价单位到场人员应有较强的技术能力,有从事同类项目施工的技术经验,能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不影响现场生产。 (7)报价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询价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及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现场负责人要按时出席询价单位要求报价单位参加的各种会议;对违反规定的报价单位任何职工询价单位有权责令其退场。 (8)报价单位有义务搞好施工现场与其它承包商的配合协调关系,不得干扰或妨碍在施工现场的其它工程的正常施工,否则询价单位有权采取制裁措施。 (9)报价单位应服从询价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令,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控制。 (10)因报价单位人员操作失误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 (11)按询价单位要求报价单位须在施工现场统一服装和安全帽(由询价单位购买,费用从应付报价单位款项中扣除)、配置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识牌、使用中交四航局的统一形象标志时,报价单位要无条件执行。 (12)报价单位应自行解决本工程施工及生活所需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对于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必须满足询价单位现场的相关规定,电箱、电缆、水管等的布设应严格按照询价单位的要求进行布设。临时设施需要临时占地的,报价单位应报询价单位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工程竣工后,报价单位必须拆除所有供施工用机具设备、临时建筑物、道路和服务设施等,清除建筑材料和垃圾;如果某些公用设施由于事故或其他原因被破坏,报价单位必须无偿进行维修。 (13)按照本工程的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和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警卫等,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部门对于施工现场交通、环境、卫生、噪音等的管理规定,保持现场整洁,文明施工。 (14)对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的防台风、防突风、防风暴潮、防汛、防雷击等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加强治安防范、施工期间的环保措施和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15)自行负责对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区域内原有的各种管线、建筑物、设施等做好勘查、保护。如因报价单位原因造成原有管线、建筑物、设施等的损坏,其一切后果由报价单位负责。 (16)若报价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因报价单位原因导致询价单位被建设单位或其他政府部门扣罚履约担保金或其它行政处罚时,报价单位在此同意询价单位有权从支付给报价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费用,并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及时整改,若仍不能满足规定或建设单位要求时,询价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询价单位的损失责任由报价单位负责。 (17)因报价单位或其雇员的原因造成自身、询价单位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的,报价单位应承担责任。除因询价单位原因造成的外,报价单位在本合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保障询价单位免于承受任何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而要求的索赔或承担的法律责任,报价单位应承担所有的责任。 (18)报价单位应对询价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设计图纸、资料、文件等予以保密,对与询价单位合作的一切事宜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双方的合作事宜泄露给第三方。 (19)报价单位应按询价单位要求向询价单位提供与本询价文件工程施工相关的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书、税务登记等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0)报价单位有义务搞好施工现场与其它承包商的配合协调关系,不得干扰或妨碍在施工现场的其它工程的正常施工,否则询价单位有权采取制裁措施。 (21)已完工程未交付询价单位前,报价单位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维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报价单位自费予以修复。 (22)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报价单位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误,则由报价单位负责相应的损失。 (23)严格按照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4)负责现场垃圾处理及清理现场的工作。 (25)报价单位应能理解本工程属于沿海施工环境施工,多风、多雨,可能发生台风、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工期和报价总额已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一旦以上任何一个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承诺不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 (26)报价单位人员要服从询价单位安全管理,报价单位承担因报价单位人员违反建设单位安委会管理而被考核罚款的费用。 (27)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对于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无论报价单位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报价单位已预见其影响,并视约定的实体工程量清单单价中已计入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8其它未规定的,按本询价的原则和其它条款的规定应由报价单位负责的工作。 十、 履约担保1、询价单位在支付报价单位进度款时,扣除当期完成量的15%作为预留金。 2、预留金作为报价单位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的保证。按第十一条的规定支付给报价单位(除了已作为处罚、赔偿等费用外)。预留金不计利息。 3、因报价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中途私自退场,停工,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非法用工,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满足询价单位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发生民工围攻、闹事、上访等事件时)造成询价单位损失的,询价单位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有权以进度款中扣留的履约担保金的全部或部分作为赔偿;当询价单位的损失超出进度款中扣留的履约担保金金额时,询价单位有权从报价单位的进度款中继续扣足或留置报价单位现场机械设备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 十一、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按月付款,按核定的完成合同价款,再扣除以下款项支付给报价单位: (1)扣留完成合同价款的15%作为安全、履约保证金; (2)扣除其它赔偿金或其它应扣留或扣除的费用。 (3)以上费用均不计息; 报价单位在每月20前向询价单位提交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有关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统计表等。询价单位收到上述进度报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已完工的数量,办理月进度款支付手续,在手续完成、收到报价单位提供的合法有效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工程进度款。报价单位应在询价单位指定的银行开户(银行账户由询价单位加鉴),所有款项均转帐至该银行帐号,并接受询价单位资金监管。所有款项均转帐至报价单位指定的银行帐号,报价单位须按询价单位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 3、当询价单位累计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85%时,询价单位暂停付款。待本合同内容全部完工,经询价单位验收合格,结算手续办理完成,且报价单位已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在60个工作日内向报价单位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4、报价单位向询价单位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税收法律要求,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若因报价单位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报价单位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额包含但不限于:1)因报价单位发票问题导致询价单位补交税款;2)相关滞纳金;3)税务罚款等。 5、所有款项均转帐至报价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报价单位须按询价单位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十二、结算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报价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单位或询价单位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有效的施工资料,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向询价单位提供交工验收、工程结算资料。若因报价单位未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询价单位要求及时向询价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交工验收、工程结算资料,影响询价单位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时,所造成的责任均由报价单位承担。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待询价单位与业主办理最终结算后2个月内,询价单位与报价单位办理结算。 3、结算报告由报价单位提交,报询价单位审核。报价单位承诺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增加的费用询价单位都无责任确认。 4、本合同工程的结算,先由询价单位项目部相关部门主管及授权委托的项目经理签字审核,但这只能作为双方结算的初步、预计的确认,不能作为报价单位向询价单位请求支付或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本合同工程的结算须经询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由询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加盖本合同主体公章后方能生效。 5、当合同已终止或解除、或报价单位承担的工程完工后二个月,如询价单位通知报价单位提前办理结算,报价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与询价单位办理结算,报价单位未按询价单位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询价单位办理结算,则可推定报价单位同意询价单位所作出的结算为最终的结算。 十三、工程保修 无 十四、保险 1、本工程报价单位人员保险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询价单位可理解为报价单位的保险费用已经包括在报价中,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报价单位发生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唯一的补偿单位,询价单位概不负责任何经济补偿。 2、报价单位应承担其为本工程配置的设备、人员和其他财产及 第三者 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购买保险的责任。报价单位应使询价单位免于承担由于非询价单位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3、若发生保险事故时,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若因一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若发生保险事故,报价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询价单位,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若因一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或没有保存导致延误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五、劳务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 1、报价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时办理和完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手续,合法使用(农)民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得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否则处以报价单位5万元/次的罚款。 2、报价单位每月20日前向询价单位报送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花名册、增减员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农民工工资发放确认表(需农民工本人对需发放的工资签字并盖指模确认)、农民工工资付款委托书、承诺书、退场人员确认表,并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价单位须保存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书面工资支付台账等资料至本合同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因报价单位逾期提供资料导致询价单位逾期支付农名工工资的,每发生一次,报价单位须向询价单位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并由报价单位承担因此给询价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3、报价单位保证如实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若因报价单位少报、瞒报或采取其他手段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如发生报价单位人员向项目部讨要工资,每发生一次,向询价单位支付5万元/次的违约金;如发生报价单位人员围堵业主、监理或项目部人员,以及围攻项目部,每发生一次,向询价单位支付10万元/次的违约金;如发生向劳动局或法院或新闻媒体等部门投诉或提出救济的,每发生一次,向询价单位支付20万元/次的违约金,严重时询价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价单位负责。 4、询价单位有权对报价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价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应为询价单位的监督、检查提供便利。若报价单位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经询价单位催告后在合理时间仍不纠正的,询价单位有权暂扣报价单位相应工程进度款代为支付或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报价单位承担。 5、报价单位提供的各种劳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能患有职业病,特殊工种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如询价单位书面要求,报价单位应向询价单位提供作业人员相关的证件及资料,并保证提交资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6、报价单位农民工工资实行询价单位代发制度。报价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询价单位。询价单位根据报价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询价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报价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报价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询价单位对报价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视同工程款,经协商一致,询价单位用于代发报价单位农民工工资的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赣州五云码头工程BW1-W1标农民工工资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市贡江支行 银行账号:151*****290******** 十六、其他 1、本询价文件未规定,按施工分包合同规定执行,报价单位应结合施工分包合同有关要求进行报价,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报价的,一律作为废标处理。 十七、注意事项 1、询价的报价书必须采用打印或用不退色的钢笔书写,字迹应清晰可辨。 2、询价的报价书必须密封,按时递交。 3、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或委托证明书、报价书均要原件。按规定格式报价书要法人或委托代表签名及盖章完整,否则报价书将有可能不受接纳,不管中标与否报价书不退。 4、询价的报价书出现算术错误时按以下顺序调整。 5、当总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当总价与合价的和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调整总价;当单价与数量的积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为准,调整合价。 6、询价的报价书中局部错误不允许涂改液涂改,直接用双线划掉改正,并在修改处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代表签名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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