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厨房配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厨房配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厨房配套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采购单位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
行政区域永春县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9日16:5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5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889
采购单位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永春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老师187*****126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136*****889

项目概况

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厨房配套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LSYCCG*******

项目名称: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厨房配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厨房配套设备采购

1批

详见谈判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谈判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

2、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5号

方式:现场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邀请书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泉州同发顺厨具有限公司、泉州品厨商贸有限公司、泉州市盛大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QZLSYCCG*******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厨房配套设备采购

三、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谈判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

2、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壹拾叁万陆仟玖佰柒拾壹元整******.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谈判。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20810日起至20220815日截止。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081609:30时(北京时间)。

七、谈判时间:20220816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谈判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5号。

九、凡对本次谈判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王先生136*****889,采购人:吕老师187*****126

十、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均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各谈判供应商关注。

十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八月九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        

联系方式:吕老师187*****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36*****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6*****889

 

标签: 厨房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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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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