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X光机招标公告
便携式X光机招标公告
采 购 公 告
项目编号 :AHXZY-H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池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该单位便携式X光机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诚邀有兴趣且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该企业营业执照上必须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包含警用器材);
2、参与谈判时,供应商须现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警用器材销售认可证、公安部2014年协议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采购响应文件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采购内容:便携式X光机(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截止,上午8:0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节假日除外)。
四、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加收人民币50元/份的邮寄快件费。谈判文件工本费请汇至:
户名: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池州支行
账 号:******** 0000 36590
(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五、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金额为 肆仟元,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一日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开标时必须提供银行入账凭证原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必须是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且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谈判保证金请汇至:
收款人全称: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池州支行
账 号:5128 0188 0000 36590
六、获取地点: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长江路君悦广场3号楼21层)
七、开标时间:2015年 1月20日上午9:30分
八、开标地点: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池州市长江路君悦广场3号楼21层)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叶青 联系电话:****-*******
池州市公安局 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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