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滨海花园九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沙滨海花园九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沙滨海花园九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对南沙滨海花园九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在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沙滨海花园九期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丰田生活区东侧
项目建设内容:南沙滨海花园九期规划总用地20741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715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44460平方米,容积率1.79,建筑密度18.2%,绿地率30.1 %,居住户数3105户,居住人口约9936人。拟建成具有风格简约时尚的中高档刚需楼盘。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在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挖、填工程会破坏该区域的植被、动物栖息地,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并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材料运输及营运阶段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会引起环境空气的污染。
2、项目在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有:生活污水、餐饮含油污水;炊事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和机动车尾气等;机械设备噪声、公建场所的生活噪声等;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废油脂等固体废物。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的污染物绝大部分来源于炊事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和机动车尾气等。建设项目没有重大的大气污染源,项目所在地大气扩散条件较好,采用合适的处理措施后,对外环境的浓度增值有限,对大气环境质量没有明显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分流系统,项目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污水全部纳入南沙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出水进入小虎沥,对小虎沥不会造成进一步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正常营运期间排放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风机、变配电设备、备用发电机等设备、项目内机动车、商业人流活动、幼儿园教学活动等。通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项目拟在各层住宅楼设置垃圾桶,由住户将生活垃圾统一放置于垃圾桶内,由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人将其收集于垃圾中转站,再通过垃圾车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处理。类比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综上所述,南沙滨海花园九期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与环保规划,选址较合理,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22日,公众在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递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简本,提出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评工作中采纳和参考。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34*****500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广隆管理区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91号
联系人:冯工 电话:***-******** 传真:***-********
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日期: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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