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高纯石墨项目-土建二标段工程

鹤岗高纯石墨项目-土建二标段工程

鹤岗高纯石墨项目

土建二标段工程

招标公告(暨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概述:

1、招标编号:

2、工程所在地: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经济开发区

3、招标范围及概况:

鹤岗高纯石墨项目-土建二标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2#门卫、储酸变电房、地磅房及地磅基础、废水处理车间、废酸处理车间、筛分包装车间、酸储车间、污泥暂存库、氧气乙炔间、预处理车间、道路及其他等施工图内相关所有内容(以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4、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承包人项目部的通知为准,工程进度必须满足承包人的总网络进度计划要求。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投标保证金:1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内容的相应资质;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5、具备承担本标段的履约能力。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1、请投标人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报名截止日期即为预审公告结束日;

2、投标人报名后将由工程部组织对报名的各家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需投标人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自行下载,投标截止日期即为开标日,各单位须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进行网上投标。

4、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共同组成招标文件整体,不可分割。凡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即从法律上视为投标人已经完整阅读并且熟知了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的全部内容,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的全部内容予以完全接受和响应。若投标人中标,招标文件专用篇、通用篇、通用合同条款及协议均作为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湄浦路301号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工程管理部(201室)

3、联系人:郑聪、李竞

4、电话:021-********、021-********

5、电子邮件/邮箱及其他:*********@qq.com、********@qq.com

6、开 户 名: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7、开户银行:建行宝钢宝山支行

8、账号:310*****7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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