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分公司37类新木测井仪配件-光电倍增管等招标公告
油田分公司37类新木测井仪配件-光电倍增管等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吉林油田分公司 37类新木测井仪配件-光电倍增管等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项目概况: |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名称:吉林油田37类新木测井仪配件-光电倍增管等 3、项目分类:三类 4、项目类别:37类 5、项目金额:******元(含税)框架合同期限一年 6、资金来源:成本 7、项目编号:JLYT-GYC-DYLY-JDK-2022-37-002 8、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9、采购组织部门: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处 10、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物料组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金额 1 ******** 100*****412 测井仪配件 多参数测井仪 HC-CC-6/φ38-150℃ 核探闪烁晶体 φ28*120mm 件 7 7774.4 *****.8 2 ******** 100*****413 测井仪配件 多参数测井仪 HC-CC-6/φ38-150℃ 光电倍增管 φ28*93mm 件 6 7062.5 ***** 3 ******** 100*****396 测井仪配件 多参数测井仪 CC-GC 电池筒 φ38*295 件 15 3508.65 *****.75 合计: ******.55 11、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按技术要求执行。 12、供货期限:采购订单签订后之日起(90)天 13、采购方式及原因:本物资为吉林油田新木测井仪配件-光电倍增管等物资,属二级物资。原设备制造商为陕西华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吉林油田《物资供应处物资采购选商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第一款“符合《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可不招标条件的项目。”中的第十一条 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项目、按本规定要求履行可不招标审批程序后,可不进行招标:第八款“与原设备配套或维修用的部件或零件的”的要求。且使用单位出具说明。拟与陕西华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附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陈女士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3*****07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588 |
其他: | 无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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