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机房和控制室、电力通信及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集控机房和控制室、电力通信及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五凌电力新疆分公司集控机房和控制室、电力通信及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H/201501

招 标 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一、 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分公司)于2011年9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主要负责五凌公司在新疆区域的建设、发展、经营、管理。分公司总部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二期卫星路477号新疆大厦,布尔津风电场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城东南约5km处,托克逊风电场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西北约17km处,鄯善风电场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距离县城90 km处。

新疆分公司规划在分公司总部办公楼10层进行集控机房和控制室、电力通信及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工作,以实现对现有及后续新能源场站的远程集中控制。相应建设房间已进行预留,其中集控机房整体预留面积约99平方米,拟划分为核心设备区域(71平方)、辅助设备区域(28平方)。集控室预留面积约124平方米,除去办公区域及过道面积,剩余控制室面积约74平方米。

现五凌电力新疆分公司集控机房和控制室、电力通信及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求,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 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B1包:集控机房及控制室建设,包括机房、控制室、维护间、办公室的装修方案设计、装修施工、整体设备选型、供货,以及配备必需的备品备件,并完成制造、工厂试验和检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运行以及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卖方应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二)B2包:电力通信系统建设,包括通信系统建设方案设计、通道配置,SDH传输设备、PCM接入设备、调度系统设备及通信电源设备等其它配套设备的选型、供货,光缆施工、通道对接以及配备必需的备品备件,并完成制造、工厂试验和检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运行以及保修期内维修服务,确保与新疆电网设备互连互通。卖方应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三)B3包:集控室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包括显示屏的基础及结构制作安装、墙面装饰、显示及控制系统集成、整体设备选型、供货,并完成制造、工厂试验和检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运行以及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卖方应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每一包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分卷成册提交。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部分应分开装订、分别密封。

三、 工期要求

(一)B1包: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效果图及详细施工方案,通过买方审查;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主要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完成装修工程;合同签订后75个工作日完成设备调试,投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质保,质保期为12个月。

(二)B2包: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图纸及详细通信系统配置方案、光缆施工方案,通过买方审查;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主要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及进场施工;合同签订后75个工作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通道对接,投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质保,质保期为12个月。

(三)B3包: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效果图及详细施工方案,通过买方审查;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主要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合同签订后35个工作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投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质保,质保期为12个月。

四、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五、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各包独立资格要求

1、B1包:集控机房及控制室建设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相应或以上技术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必须持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 必须持有(地)市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备案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其所投标设备的代理资格和厂家授权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认证,且具有与本工程建设性质类似的工作经验并提供项目简历;

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企业(包括:封闭冷通道组件、一体化机柜、列间精密空调、模块UPS、智能精密UPS配电柜、ATS双电源切换柜)必须在设备安装地有注册分支机构,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国际知名品牌,设备清单中的封闭冷通道组件、一体化机柜、列间精密空调、动环监控、模块UPS、精密输出配电柜必须为同一厂家品牌产品,提供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须加盖生产厂商单位公章。

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过去2年中,独立完成类似规模的项目两个及以上,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要求提供最终用户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2、B2包:电力通信系统建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相应或以上技术资质及业绩要求: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及许可证三级资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自治区甲级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其所投标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与本工程建设性质类似的工作经验并提供项目简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国际知名品牌;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过去2年中,独立完成新疆电网内类似规模的项目三个及以上,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要求提供最终用户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B3包:集控室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所供设备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5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相应或以上技术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家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相关生产或技术能力证明;

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制造商电磁兼容性EMC检测认证、TUV认证机构提供的CB认证。

4)投标人在过去2年中,独立完成类似规模的项目两个及以上,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要求提供最终用户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二)各包公共资格要求

1、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投诉记录;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2、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卖方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调试和集成的经验。

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2)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5、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六、 投标限制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 1 月 13 日至 1 月 20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面售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二)网售

1、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

(2)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4)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5)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项目标书款)。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三)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2 月 3 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5年 2 月3 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 邮 编:410004

联 系 人:覃晓玲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现场联系人:邓盛名 电 话:189*****081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帐号:****************7756

开户行:建行乌鲁木齐市中山路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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