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22年昆寨乡夹岩村生猪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纳雍县2022年昆寨乡夹岩村生猪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纳雍县2022年昆寨乡夹岩村生猪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A.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法定代表人为操作员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操作员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E.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F.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查询日期为投标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一时间),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号要求,必须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七、采购内容
修建集污池、调节池、一级厌氧池、气浮基础、二级厌氧池、兼氧池、一级氧化池、二级氧化池、沉淀池、MBR膜池、污泥浓缩池、清水池、消毒池、挡墙、路面硬化等,粪水加压泵、格栅、渣水分离机、气浮机、搅拌机等。(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八、商务要求
1.工期: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施工并验收合格。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3.建设地点:纳雍县昆寨乡夹岩村。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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