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国道214线兴海县河卡段区间测速设备招标公告
支队国道214线兴海县河卡段区间测速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采购项目及编号:海南支队国道214线兴海县河卡段区间测速设备项目(DYGS2015—01)
采购内容:海南交警支队国道214线兴海县河卡段区间测速设备
采购金额:33.15万元
供应商: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海南交警支队现有区间测速设备、服务器均由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装维护,为确保河卡段区间测速设备与现有设备网络兼容稳定、后台服务一致,后期维护到位,需继续使用该公司产品。
现就上述内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地址:西宁市昆仑路23号,联系人:吴忠雄,联系电话:137*****989)和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西宁市黄河路30号,联系电话:****-*******)。
公示期: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3日。
附:136*****06379.doc" target="_blank">专家论证意见表
2015年1月6日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4年12月18日
一级预算单位 | 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使用单位 | 海南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项目名称 | 国道214线兴海县河卡段区间测速设备 |
项目金额 | 33.15万元 |
专家1论证意见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青海省已成功为青海高速交警支队、海东支队、海西支队及各大队安装固定测速、区间测速监控系统,技术实力、售后服务方面,反映良好。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郝群 职称:支队长 工作单位:青海省交警总队秩序管理支队 |
专家2论证意见 | 建设该项目对科技信息化工作非常必要,建议由原单位负责售后服务,有利于保证系统兼容及日常运维工作,并建议将该系统与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对接,更好地节省警力,提高信息化应用。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冶文斌 职称:副支队长 工作单位:青海省公安交警总队 |
专家3论证意见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庞大的售后队伍,在西宁设有办事处长期派人驻点,系统设备的售后服务均能做到及时、有效、服务质量令人满意。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罗卫东 职称:主任 工作单位: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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