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L*******。
2、标的名称: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
3、标的地址:丰泽区泉山路中段365号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
4、标的面积:1400㎡。
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元/月。
7、租赁期:3年(含装修期)。
8、装修期:15天。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无。
11、租赁用途:为委托方提供研学营地配套餐饮服务,包括研学学生餐、散客餐、职工用餐、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等餐饮服务[不得销售三无食品、三高(高糖高盐高脂)食品,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
13、生源保证金:******元,在《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缴交。
14、交易保证金:*****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152*****010009*****03980
16、公告时间:2022-08-10至2022-08-23。
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2-08-23 17:00:00。
(1)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看样时间:2022-08-10至2022-08-23(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86*****165
19、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
(1)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2-08-10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2022-08-24 10:00:00,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3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加价幅度:100元/月或其整数倍;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20、网上报名:
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1、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移交,《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项目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项目租赁合同》为准;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4)消防验收情况:无;
(5)承租方需承担相应的水电费及经营产生的税费等。
22、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含有餐饮服务经营业务密切相关内容。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①现场办理: 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 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
(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6)认可《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项目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
(7)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8)承租方需提交经营方案给委托方及属地管理部门审批,经营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移交标的,移交标的时间以方案审批通过时间为准,《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项目租赁合同》租赁期自标的移交后开始计算。若承租方未经审批通过擅自经营或改变经营内容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经营场所,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承租方及承租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9)如委托方举办团建、活动或接待,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委托方;
(10)需按委托方要求做好该资产范围内的日常维护、经营管理、防火安全、门前三包、文明卫生等经营相关的工作;
(11)该标的不得转租、转借或转让,维修、修缮及装修费用由项目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的相关证件;
(13)承租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承租方的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食堂内燃气费、水电费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承租经营期间产生的所有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证照齐全。上墙相关防疫、餐饮制度;
(15)食堂必须保证所售所有食物卫生、安全、健康、不过期等符合食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如若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委托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6)每天采购的食品必须安全新鲜,严禁出售隔夜饭菜、“三无”食品等。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索证并做好归类台账备查,每餐各种饭菜须按规定留样;
(17)承租方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营地相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不遵守相关规定,委托方有权令其停业整顿。若承租方对其存在的问题屡教不改或因其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其承租权;
(18)食堂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员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维持食堂卫生和排队秩序等,配合上级进行的各类检查,并做好解释说明;
(19)承租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提供一日三餐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20)承租方有义务配合委托方各部门相关工作,配合营地开展劳动教育课程。对委托方提出的合理整改、管理意见,承租方应予积极配合整改;
(21)承租方要爱护委托方提供的房产和餐饮设备等财产,并负责保管和维修,若丢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自行出资购置的经营设备及剩余的食品、物品等,在承租期结束或终止合同后自行处置;
(22)承租方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并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承租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须统一佩带胸卡、戴口罩、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时间严禁吸烟、喝酒,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23)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品加工间。配菜间、更衣室等要及时关闭;
(24)承租方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做到厨房安全生产。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承租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委托方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事故现场和证据的保护;
(25)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由承租方负责及时修复,修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6)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①承诺首年引流的住宿学生不少于*****人次,第二年引流的住宿学生不少于*****人次,第三年引流的住宿学生不少于*****人次。(例:学生A住宿5天,按5人次进行计算);
②承诺为委托方提供研学营地配套餐饮服务,接受委托方监管,双方另行约定结算办法,根据实际消费金额据实结算;
③承诺承租后委托方每年可对食堂项目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7)其他详见《海丝文化研学营地食堂项目租赁合同》。
24、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5、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6、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7、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8、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9、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传真:0595-********
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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