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项目8#楼装饰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项目8#楼装饰工程施工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项目8#楼装饰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22-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项目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104-******-04-01-******。招标人为长春国禧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8#楼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5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745.05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项目8#楼装饰工程装修施工工作,保证现场安全施工,质量工作符合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进度及质量符合甲方要求。保证通过行业及政府部分验收,无条件完成竣工资料归档及配合后期审计等工作。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工程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2.5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6 计划工期: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2月17日
2.7 最高投标限价:*******元
2.8 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应满足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上的技术质量要求,同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效规范和技术标准,如遇到规范标准相冲突时,按最高标准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经理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详见现行相关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认定: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6 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拒绝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投标。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现行相关文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8月11日08时30分至2022年8月16日08时3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筑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177*****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2年9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前1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6.1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进入指定腾讯会议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通过视频会议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在视频会议内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6.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国禧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165*****5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美慧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10室
联系电话:187*****23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九、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9.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9.2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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