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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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
养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融达招字202208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
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46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
水务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自动雨量水位站终端及设备老化或损毁更换:二自动水位站终端及设
备老化或损毁更换:三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巩固提升:四群测群防体系补充
完善:五山洪灾害系统运维。具体清单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
养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
养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软件企业认证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
独立法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
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
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财务状况:提供2021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无亏损,具备一
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注新成立企业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
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1日08时30分到2022年08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08月11日08:30时至2022年08月17
日17:30时,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
公章到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领取纸质磋
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
18-4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532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
18-4号)
七其他
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竞
争性碳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
护己由云水防御202254号文批准,采购人为弥勒市水务局,建设资金为云南省中央
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弥勒市水务局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
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建设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市:
2.2工期:45日历天:
2.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564600元,其中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总投资343600
元,弥勒市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总投资221000元:
2.4建设内容及范围:一自动雨量水位站终端及设备老化或损毁更换:二自动水位
站终端及设备老化或损毁更换:三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巩固提升:四群测群
防体系补充完善:五山洪灾害系统运维。具体清单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软件企业认证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
独立法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
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
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22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财务状况:提供2021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无亏损,具备一
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注新成立企业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
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碳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08月11日08:30时至2022年08月17日17:30时,
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到红河融
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及相关
资料。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2日10:00时北
京时间),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
4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cebpubservice..com/)和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勒市水务局
地址:弥勒市冉翁路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建明
电话:13887327508
3659
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崇文街附3号
联系人:陈振武
张登跃
电话:1519883430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水务局
地址:弥勒市冉翁路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建明
电话:138873275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
联系人:
陈振武张登跃
电话:
15198834304
电子邮件:45448762qq.c0m
服多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299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山洪灾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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