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
(招标编号:HBZY-2022-08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0万元,招标人为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
亿元含,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债券利率:固定利率,最终的票面利率由发行人
和承销商通过簿记发行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发行市场:交易
所/银行间,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承销商服务内容:项目涉及的方案编制报批及后续的
1与
发行承销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后续签署的承销协议为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建设
和补充营运资金,发行方式:公开发行,报价方式:以承销费率报价,债券承销费率不超过
实际发行总额的1.20%包含除担保机构费用以外的所有中介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
(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证: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
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现场查询:
(4)投标人不可用分支机构进行投标提供承诺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1日09时00分到2022年08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湖北省内的
投标人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
业执照和资质证明若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
证原件湖北省内的投标人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若有复印件:(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原件湖北省内的投标人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4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投标人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唐城路太山庙小区36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唐城路太山庙小区36号
3021000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房县城关镇西水北路11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7320597177
电子邮件:570012310qq.com
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唐城路太山庙小区36号
联系人:孙月
电
话:
18986876910
电子邮件:
1539459061gq.c0m
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娘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冠
(盖章)
0210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