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安庆医院医院耗材询价公示
海军安庆医院医院耗材询价公示
海军安庆医院医用耗材询价三次公示
现对海军安庆医院医用耗材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耗材名称 | 需求 | 单位 | 使用科室 | 备注 |
1 | 人工听小骨置换假体 | 套 | 耳鼻喉科 | 钛合金(全套) | |
2 | 人工听小骨置换假体 | 套 | 耳鼻喉科 | 塑料假体(全套) |
二、报价要求
2.1所有项目分项报价,不同项目分别做密封报价函。
2.2密封报价函封面填写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2.3报价名称及规格按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名称及规格填写。
2.4报价函与产品资质信息分开包装,产品资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有内容必须齐全且内容清晰,按以下顺序装订,缺少任一资料均无法参与报价):
2.4.1供应商营业执照
2.4.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4.3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2.4.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4.5满足参数的证明材料
2.4.6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4.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8所报耗材需省内两家市级以上三甲医院一年内的发票依据。
三、供应商条件要求
3.1供应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上推三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3供应商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参加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的询价活动。
3.5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6供应商如为经销(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7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就所投产品提供相应且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报价名称须为注册证名称或备案名称。
3.8单个序号品目必须全部齐全才可报名。
3.9产品若在安徽省集采交易平台内的,须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且报价时须提供集采流水号及集采限价(报价 不得高于集采限价)或标注备案。
3.10产品若有27位医保编码,需在报价单上备注。
3.1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询价小组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四、评审规则
经评审最低价法
五、报价须知
5.1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8 月12日12时0分
5.2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纸质原件加盖公章密封邮寄或送至海军安庆医院招标采购办。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庆市双井街150号海军安庆医院招标采购办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56-*******
标签: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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