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薄网络互动录直播教室及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全面改薄网络互动录直播教室及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14年全面改薄网络互动录直播教室及管理平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4】2303号计划函要求,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咸丰县教育技术装备站的委托,就该单位“2014年全面改薄网络互动录直播教室及管理平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4-13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全面改薄网络互动录直播教室及管理平台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1、一套集专业录播教室、视频会议、网络教研、在线(同步)课堂、县级集中控制管理功能于一体的集中控制中心。

2、全县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共28套精品录播教室设备,普通完小共18套便携式录播教室设备,县实小1-6年级和县民中7-9年级共9套简易录播教室设备,初小教学点共56套辅助教室设备,县级和校级管理平台建设。详细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二)投标人必须重合同、讲诚信、讲质量,没有不良市场行为。

(三)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①。

(四)资格预审要求详见公告第五条;该项目的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21日 17:00(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报名人的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话、邮寄、电邮方式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22日08:30时- 09:30时止(超时后,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接受预审资料)。

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1月22日09:30时。

资格预审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资格预审要求:

(一)提供的原件

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限至少三年)。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液晶智能触控交互一体机、录播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服务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二)须提供的复印件

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时限至少三年)。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液晶智能触控交互一体机、录播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服务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复印件。

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须分开密封并贴上封条递交,资格预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和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密封封口处和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按要求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鲜章,视为无效的资格预审文件。

“加盖投标人鲜章”是指:盖标明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公章(经过复印的公章不属于鲜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

六、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5年1月22日;

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请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自行查收,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投标人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 8318 1700 0011 338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2月12日9:30时。

开标时间:2015年2月12日9:3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远高(电话 189*****745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磊

电 话:****-*******

传 真:****-*******

邮 编:445600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13日

解释:①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证明(证明的落款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或1月以后)或者两年完整的完税凭证(2013年1月至今)。


(四)资格预审要求详见公告第五条;该项目的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21日 17:00(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报名人的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话、邮寄、电邮方式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22日08:30时- 09:30时止(超时后,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接受预审资料)。
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1月22日09:30时。
资格预审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资格预审要求:
(一)提供的原件
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限至少三年)。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液晶智能触控交互一体机、录播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服务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二)须提供的复印件
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时限至少三年)。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液晶智能触控交互一体机、录播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服务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复印件。
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须分开密封并贴上封条递交,资格预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和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密封封口处和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按要求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鲜章,视为无效的资格预审文件。
“加盖投标人鲜章”是指:盖标明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公章(经过复印的公章不属于鲜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
六、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5年1月22日;
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请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自行查收,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投标人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 8318 1700 0011 338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2月12日9:30时。
开标时间:2015年2月12日9:3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远高(电话 189*****745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磊
电 话:****-*******
传 真:****-*******
邮 编:445600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13日

解释:①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证明(证明的落款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或1月以后)或者两年完整的完税凭证(2013年1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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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要求详见公告第五条;该项目的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21日 17:00(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报名人的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话、邮寄、电邮方式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22日08:30时- 09:30时止(超时后,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接受预审资料)。
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1月22日09:30时。
资格预审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资格预审要求:
(一)提供的原件
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限至少三年)。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液晶智能触控交互一体机、录播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服务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二)须提供的复印件
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时限至少三年)。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液晶智能触控交互一体机、录播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服务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复印件。
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须分开密封并贴上封条递交,资格预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和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密封封口处和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按要求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鲜章,视为无效的资格预审文件。
“加盖投标人鲜章”是指:盖标明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公章(经过复印的公章不属于鲜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
六、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5年1月22日;
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请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自行查收,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投标人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 8318 1700 0011 338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2月12日9:30时。
开标时间:2015年2月12日9:3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远高(电话 189*****745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磊
电 话:****-*******
传 真:****-*******
邮 编:445600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13日

解释:①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证明(证明的落款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或1月以后)或者两年完整的完税凭证(2013年1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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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要求详见公告第五条;该项目的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21日 17:00(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报名人的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话、邮寄、电邮方式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22日08:30时- 09:30时止(超时后,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接受预审资料)。
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1月22日09:30时。
资格预审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资格预审要求:
(一)提供的原件
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限至少三年)。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液晶智能触控交互一体机、录播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服务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二)须提供的复印件
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时限至少三年)。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液晶智能触控交互一体机、录播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服务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复印件。
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须分开密封并贴上封条递交,资格预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和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密封封口处和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按要求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鲜章,视为无效的资格预审文件。
“加盖投标人鲜章”是指:盖标明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公章(经过复印的公章不属于鲜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
六、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5年1月22日;
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请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自行查收,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投标人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 8318 1700 0011 338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2月12日9:30时。
开标时间:2015年2月12日9:3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远高(电话 189*****745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磊
电 话:****-*******
传 真:****-*******
邮 编:445600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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