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领衔人黄幸国建议内容

众所周知,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与人类面临的粮食、资源和环境等问题息息相关。我在调研中发现,土壤污染尤其是重金属污染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重金属可直接对土壤中的植物和蔬菜造成污染,致使生长速率和作物品质降低,并且在土壤中不易被冲洗 , 不能被微生物降解 ,甚至有些重金属元素还可以再转化为毒性更强的有机金属化合物。土壤中的重金属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有关资料显示,宁波地区包括镇海区重金属元素在农业土壤中已形成了一定的累积,部分土壤中重金属元素含量较高,特别是Cd (镉)污染比较突出,个别样点已达重度污染, 不宜作为蔬菜粮食生产用地。因此要高度关注农业土壤污染问题,用科技手段进行治理和改良土壤,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让土地生产出更多的无污染绿色健康食品,也为农民增收夯实致富之路。

针对宁波市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问题,宁波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出台文件对土壤修复提出了两项任务:一是制订治理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组织编制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治理修复规划,确定治理修复目标、优先区域、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形成治理修复项目库。二是推进治理修复项目。推进一批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加强污染地改良修复工程环境监测。并提出了具体的行动方案。

针对农业土壤重金属污染,根据其污染程度及具体情况,可相应采用不同的生物、物理、改良修复技术,最大程度降低土壤中重金属元素含量,保障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安全。为此,我提五点建议:

第—,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思路。这就要求做到源头管控。农业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物的来源与工业三废有直接的联系,因此要从控制三废排放的角度入手,制定完善罐给水的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督体系,严格划定排放标准。从源头来控制才能达到长效机制,对改善土壤绿色食品起到健康作用,真正做到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第二,对全市农业土地进行一次摸排、对农业土地污染类别及污染情况分类,达到精准管理。

第三,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违规排放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加强环境监测,从根源上切断重金属污染来源。

第四,科学推进修复改良措施。在土壤中添加改良剂,减少农药使用,增加有机物使用,不同重金属元素的化学性质不同,经检测,如果受到重金属污染的,用土壤有机肥等物质来进行改良,使用有机肥,变废为宝,改善土壤结构,减少化肥使用量,同时减少了污染源。在土壤中添加具有还原性的有机物,如粪肥、没有腐熟的稻草、腐植酸等,这些有机物会产生氧化还原作用,在土壤中分解出有机酸,降低重金属污染物的活性和有效性。

第五,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尤其是农业生产主体的环保意识,使其充分意识到滥用和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塑料薄膜等所造成污染的严重性。

主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资规分局、区治水办答复意见

黄幸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 保护优先和分类管理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以保障我区农产品和人居环境的安全为目标,在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土壤污染预防

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重金属减排任务,“十三五”期间完成了富海环保铅蓄电池制造、鼎鑫公司电镀项目等停产工作,督促区域内电镀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单位按要求实施提标改造,圆满完成了锡等重金属排放总量削减10%的工作任务;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企业落实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土壤隐患排查等工作, 截至2021年底,全区71家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全部按要求完成了自行监测等年度任务;加强企业拆除活动监管,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督促企业规范拆除程序,按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发布并及时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单,督促土地所有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未经调查或未达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目标的地块列为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对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地块(重点建设用地)实行强制性调查,确保地块符合建设用地要求。三是加强农业污染管控源。加大农户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农户环保意识, 提升农药废弃包装袋等回收处置率。通过精准施肥施药、施用商品有机肥、废旧农膜回收等途径,扎实做好“肥药两制”等工作, 减少非必要的重金属污染。四是规范耕地复垦项目。提升耕地复垦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复垦耕地安全。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是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委托专业机构对全区5. 6万亩耕地进行调查,于2020年完成了区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工作,明确了我区受污染耕地区域、面积和污染程度。二是开展受污染耕地“源解析”工作。2021年,我区启动了受污染耕地源解析工作,基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成果,全面调查农业、工业、生活等人类活动以及地质原因对我区受污染耕地的影响。

(三)污染土壤管控治理

一是持续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督促新纳入名单的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污染地块土地所有权人按要求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禁违规开发利用。二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场地定位监测,建立了耕地常规监测点4个、综合监测点2个。2021起,每年开展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检测各100批次。 三是实施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验示范项目。通过土地翻整、水肥保持、钝化剂施撒等多道工序,探索适合我区受污染耕地的修复方案。

下一步,我区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农用地污染防治

一是规范土地复垦项目实施程序,明确复垦耕地调查工作监管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表土剥离利用,强化回填表土管控力度, 确保复垦耕地安全。二是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源解析”,按要求制订并实施断源控源方案。三是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对已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的耕地加强种植物协同监测,探索并推广有效地耕地修复措施。

(二)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继续开展“给土地所有权人一封信” 等活动,相关宣传实现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的全覆盖,提高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意识。二是持续开展涉锡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督促问题企业落实整改。完成年度矿山污染排查工作,加快推进矿山修复治理。三是加快推进2022年度7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编制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企业根据土壤隐患排查结果落实整改。四是继续开展清废行动,聚焦土壤重点监管单位, 严格控制企业危险废物库存,降低环境风险。五是严厉打击土壤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土壤地下水自行检测数据审查,提高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拆除活动未备案等环境违法行。

(三)加强建设用地管控力度

加强经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协同配合,完善重要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用途变更为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应查尽查。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实施开发利用“一张负面清单”管理,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动态评估,保证重点建设用地年度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2022年6月24日

答复时间2022-06-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