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店镇政府楼体立面夜景提升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吴家店镇政府楼体立面夜景提升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施工随机摇号
发包公告
被邀请的优秀等次企业:
吴家店镇政府楼体立面夜景提升工程(项目编号:2022-006)目前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吴家店镇人民政府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随机摇号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备案编号:2022-006
2、项目名称:吴家店镇政府楼体立面夜景提升工程
3、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建设单位:金寨县吴家店镇人民政府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1、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见附件1
三、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五、项目发包价格
预算价:******.90 元;发包价:******.00元。
六、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审计决算后,乙方缴纳1%质保金后,甲方将剩余款项付清,质保金待工程验收满一年后,相关单位核查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付清(无息)。
七、工程建设地点
金寨县吴家店镇
八、建设工期、节点进度要求
1、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节点进度要求:在工期内按时竣工并验收合格,其他详见合同约定。
九、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成交单位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十一、施工企业资质条件
1、被邀请的企业须具备《金寨县2021年度小型项目施工企业诚信履约综合评价汇总表》优秀等次企业资格,且在优惠待遇期内。
2、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市政公用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待建)工程。如在工期内提前完工的,报名企业需在摇号现场提供有效的《金寨县项目工程(初验、竣工)验收意见书(表)》(验收表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不接收变更的项目经理报名。
十二、现场踏勘及发包答疑
1、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2、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踏勘、答疑联系人:林乔;联系电话:188*****263
十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日)。
2、报名方式:《新点企业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
十四、随机摇号
1、随机摇号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2、随机摇号地点:吴家店镇二楼会议室
十五、承包须知
1、被邀请企业在发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企业不得参加摇号。
2、报名企业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由企业交易员到达本发包公告指定开标地点按要求准时参加简易程序发包项目的摇号会议。
3、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金政办【2018】28号)等有关规定,合法承包,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在当天有多个项目或多个包段同时摇号的情况下,同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允许成交一个项目或一个包段,最终成交结果以最先取得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为准(本项目报名期间,如同一个项目经理在其他单位取得成交候选人资格,企业应主动申报,放弃之后项目或包段的成交候选人资格,对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记分标准》给予记分处理)。
5、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全县河道清淤疏浚和砂石管理工作任务的通知》(金政办〔2021〕-40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要求如下:在本项目合同工期内,砂、石子、商品混凝土等价格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本项目所使用的砂石均从甲方购买,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使用。
十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为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合同有效附件,对限额以下工程发包人、承包人等各方主体均具有法律效力。
3、成交人项目经理等施工相关人员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并能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做好施工日志。
4、该项目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否则,超期一天,扣工程款3000元,并申报县公管局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5、该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否则,一经发现给予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各记10分,披露期六个月。
6、该项目自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缴纳三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伤保险基金)、办理成交通知书,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金寨县吴家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附1、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施工成交人须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1
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施工成交人须知
成交人代表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一经参加摇号报名并参与项目发包摇号即视为承包人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承包人施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1、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 ;
2、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为 。
二、工程施工技术响应文件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施工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等
2、提交份数及时间:(1)份数:一式三份(经审查通过后,由发包人、承包人、工程监理单位各执一份);(2)提交时间: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结束时三日内由拟任项目经理向发包人报送。
3、编制要求:项目施工技术响应文件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具有针对性,打印装订成册,不得涂改文字或相关数据。成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施工技术响应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承包资格,由发包人按规定选择成交候选人递补为成交人。
三、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1、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2%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
名称:金寨县吴家店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开户行:安徽金寨江淮村镇银行吴家店支行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成交人在接到承包通知书后,应及时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
名称:金寨县吴家店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开户行:安徽金寨江淮村镇银行吴家店支行
3、工伤保险基金
成交人在接到承包通知书后,应及时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1.5‰的工伤保险基金缴纳至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账户,缴纳方式按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办理。
成交人未按上述规定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视同其放弃承包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按规定在《新点企业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六安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签订合同时间及要求
1、成交人在在线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须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施工合同或不按照发包要求签订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承包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县公管局进行处理。
3、成交人不能诚信履行施工合同的,项目履约保证金按规定不予退还,并由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公管局予以严肃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成交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章):
手机号码:
年月日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发包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 (承包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企业名称) 的交易员(姓名)为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发包,并处理一切与之相关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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