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河道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东埔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新丰江河道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东埔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河源市新丰江河道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东埔河综合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 河发改农经【2014】266号、河发改农经【2014】267号
批复单位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河源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河源市新丰江河道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东埔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源市新丰江河道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东埔河综合整治工程,经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发改农经【2014】266号、河发改农经【2014】2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河源市防洪工程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区。
2、工程规模:河源市新丰江河道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东埔河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道全长7054米,总造价*******.25元,其中:河源市新丰江河道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河道全长3100米,总造价*******.55元,主要工程内容:堤坝绿化美化、喷灌及水电工程、清淤清障及淤泥处理工程;河源市东埔河综合整治河道全长3954米,总造价*******.7元,主要工程内容:清淤疏浚及淤泥处理工程。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河源市新丰江河道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长3100米,总造价*******.55元,主要工程内容:堤坝绿化美化、喷灌及水电工程、清淤清障及淤泥处理工程;第二标段为河源市东埔河综合整治工程全长3954米,总造价*******.7元,主要工程内容:清淤疏浚及淤泥处理工程;每个投标人均可对 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与第二标段评标;
4、工期要求:河源市新丰江河道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期:90日历天;河源市东埔河综合整治工程工期:45日历天。
5、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招标图纸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6、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应由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北京时间(下同)2015年1月14日~1月20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15:00~17:00持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1式3份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500元/份,售后不退):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5、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一人一岗,不得兼职)必须全程参加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10: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肖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生 电话:****-*******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电话:****-*******
河源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人 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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