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小?-平山首期、保良北、龙口-小布二期、南方、建南、清?、小?-平山安置区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小?-平山首期、保良北、龙口-小布二期、南方、建南、清?、小?-平山安置区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小?-平山首期、保良北、龙口-小布二期、南方、建南、清?、小?-平山安置区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小?-平山首期、保良北、龙口-小布二期、南方、建南、清?、小?-平山安置区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融资资金;招标人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小?-平山首期、保良北、龙口-小布二期、南方、建南、清?、小?-平山安置区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小?-平山首期、保良北、龙口-小布二期、南方、建南、清?、小?-平山安置区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

2.3 项目概况:

1.方石地块位于白云区人和镇的方石村和大巷村交汇处,紧邻方华路,相邻地块除了西南角隔马路为大巷工业区外,其余区域为农田、学校以及居民区,地块内现状为建设用地和耕地、原地等农用地,地块面积约******平方米。

2.凤和地块位于白云区人和镇中部凤和村内,周边区域除地块西南侧紧邻凤和工业区外,其余区域为农用地或居住用地,地块面积约******.645平方米,地块内现状为建设用地、耕地、原地等农用地,最北侧有建筑物、辣木种植场,其余区域为农用地。

3.鸦湖地块位于白云区人和镇鸦湖村内,紧邻东华西成工业区,北侧、西侧及南侧为未来工业板块,东侧为居住和商业板块,地块内现状为建设用地、耕地、原地等农用地,地块面积约*****.5平方米。

4.和瑞路地块位于白云区人和镇中部凤和村内,处于白云区与花都区交界处,北临雅新大道(在建)、南靠矮岗排渠(雅瑶涌),地块内现状为水塘、林地、农用地以及部分工业区,地块面积约******平方米。

5.竹三地块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地块内现状为草地,地块内有5座简易看护房和1座垃圾回收站,周边区域除地块东面为恒利生态农庄,其余区域均为农用地,地块面积约*****平方米。

6.小?-平山首期地块位于花都区花山镇西部,花都大道南面,平西安置区以东,新花大道(规划)以西,地块内现状为工业区、居民区、耕地、原地等农用地,地块面积约******平方米。

7.保良北地块位于花都区花东镇西南部、金谷南路与花都大道交汇处东北角,涉及保良村、大塘村、洛柴岗居委会及象山村等四个村居。地块内现状为建设用地、农田以及林地等,地块面积约******平方米。

8.龙口-小布二期位于花都区三东大道南侧,商业大道北侧,106国道两侧范围内,跨龙口村与小布村两个行政村界。地块内现状为建设用地、农用地以及林地等,地块面积约******平方米。

9.南方地块位于白云区人和镇东南部,地块南临白云五线(现状)、东临空港大道(在建),共涉及南方村和园夏村2个村域范围。地块内现状为建设用地和耕地、园地等农用地,地块面积约******平方米。

10.建南安置区位于白云区人和镇建南村,西面为S114省道,东南侧紧邻江人一路,南侧为白象岭公园,地块内现状为建设用地、耕地等农用地以及水塘,地块面积约*******m2。

11.清?地块位于花都区三东大道以南、平龙路以东,地块北至商业大道、南至新街河、西邻花和路、东邻大广高速。地块内现状为建设用地以及耕地、原地等农用地,地块总面积约******平方米。

12.小?-平山安置区二期位于花都区花山镇西部,花都大道南,平西启动区以东,新花大道(规划)以西。地块内现状为工业区、居民区、耕地等农用地,地块面积约******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 4401/T 102.1-2020)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土壤状况初步调查。通过历史资料搜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采样监测的方式开展污染识别,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历史及现状等进行详细调查,辨明地块存在的潜在污染源,同时根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监测结果对地块污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地块是否能达到规划使用功能环境质量要求。

完成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报送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家审查备案,提交正式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备案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并甲方提供必要资料之日起100个自然日内,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完成所有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并报送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家审查备案。

2.6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29,153,782.40元。

(其中方石482,077.00、凤和490,925.00元、鸦湖359,779.00、和瑞路562,243.00、竹三157,239.00、小?-平山首期1,124,382.40、保良北2,419,187.00、龙口-小布二期12,796,056.00、南方3,289,651.60、建南2,707,781.20、清?2,391,406.00、小?-平山安置区二期2,373,055.2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按投标截至当天“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结果进行评审)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其中一方为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提供2022年6月社保证明,若企业交纳社保所在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2811日至20228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5楼521(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8230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82310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5楼521(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http://ygcg.gzggzy.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xgw.com/)、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yngl.com/)、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pm.com.cn/)、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jjl.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转81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池工 联系电话:131*****12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5楼521(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 ********-8008、135*****3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周工 联系电话:020-********135*****96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1868 /186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包括办理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等)。

2022年8月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 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戻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主办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成员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某成员单位名称)(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分工:

5.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盖章、签字(或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主办方盖章、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投标人”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进行盖章、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工程 基础设施 技术咨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