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原创歌曲视频拍摄制作合作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原创歌曲视频拍摄制作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繁荣文艺创作,传承红色经典,弘扬红色精神,礼赞新时代,扩大越秀文化旅游影响力,助力越秀打造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和加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我局现公开招募原创歌曲《第二十次重逢》视频拍摄制作合作单位。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合作单位。
一、项目名称:《第二十次重逢》视频拍摄制作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须以歌曲《第二十次重逢》为主题创作并拍摄制作视频作品;
2、须以越秀区文化旅游地标及红色场馆为MV拍摄场景;
3、合作单位需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创作,并聘请权威专家、专业导演团队、主唱演员,完成拍摄、制作等相关所有事宜;
4、制作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前。
三、项目预算:30万元
四、承办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承接单位业务经历及相关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制作、完成大型文化论坛、音乐分享会的经验;
2、近年来有与省、市、区政府或省级艺术机构、协会及文化馆等有关单位合作参与制作歌曲MV、宣传片的经验与经历;
3、创作或拍摄的作品曾登上央视。
(五)承接单位的制作团队需符合以下要求:
1、须有至少一条百万流量爆片;
2、参演演员中至少有一人须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奖项。
五、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承接的单位需递交以下材料(一式四份,材料须分别盖章封袋):
1、本单位相关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2、项目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承接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项目人、总导演相关资料及报价等。
六、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综合评审环节。
2、综合评审。资格审查后,由评审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审会议审定。
七、公示及签约
最终入围单位将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择期与入围单位签订委托合作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届时由合作双方商议确定。
八、联系方式及时间安排
1、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8月20日
2、投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39号越秀区文化馆创作调研部
3、联系人:李小姐
4、联系电话:020—********
九、付款方式
1、项目完成后由政府财政转账支付全部费用;
2、合作单位需在办理付款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向主办单位提供收款项等额的正式发票。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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