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公告

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宁市民政局2022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入户核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竞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竞标人情况介绍、服务方案、报价表等格式自拟。

三、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竞标时间及地址

2022年8月17日上午10:00,南宁市金洲路38号南宁市民政局8楼小会议室。

五、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需求

1

南宁市民政局2022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入户核查项目

1

一、服务范围

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武鸣区、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

二、服务对象及户数分配

本次共核查3077户,各类对象具体数量如下:

(一)未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的监测对象1077户;

(二)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重大家庭变故,导致刚性支出增加困难家庭2000户。

若核查对象同时属于多类群体,则只按1个入户样本计算。

三、服务形式

由第三方机构安排工作人员组成24个核查组进行入户核查。每个核查组不少于3人,其中核查员不少于2人,司机1人。每个核查组每个工作日核查不少于8户。

四、服务内容

主要核查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和财产状况;有赡养、扶养义务人的家庭要重点核查其子女或其他义务人的赡养、抚养能力;核查是否发生因学、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重大家庭变故,导致刚性支出增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结合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条件状况研判其是否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低保边缘家家庭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核查人员需熟悉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政策以及审核审批流程。

(二)第三方机构核查人员在核查过程中需如实记录所看到、听到、了解到的真实情况。

(三)第三方机构依托于云计算大数据高科技手段为基础,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现有南宁市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进行数据分析,通过数据分析把可能存在“漏保”“漏养”的对象进行存储并建立数据库,第三方需签订数据保密协议,确保数据安全。

(四)第三方机构对数据库中的对象进行筛查,并通过信息化技术联合教育、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分类研判,形成重点核查对象名单,并上报至采购方审核确定最终入户名单。

(五)第三方机构开展入户工作期间,需实现入户全过程的数字化监管监控,入户人员的入户轨迹(经纬度)要被记录并上报,可以通过在线系统平台对入户人员的行动轨迹进行监管监控。

(六)第三方机构需自备入户核查配套设备及相关入户APP软件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并通过入户app软件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所有档案可以实现电子化存储功能。并确保充分考虑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避免在执行过程中数据泄露,若因数据泄露导致相关问题,均由第三方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为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第三方机构需要采集对象如下信息:

1.现居住地经纬度坐标信息、拍摄门牌号码及附近建筑物照片、照片附上文字描述说明。

2.入户采集基本信息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照片、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病历、医保报销单等相关材料。

3.全程视频拍摄记录入户过程,包含居住地概况、家中财产情况、对象或监护人对话等,形成可视化档案。

(八)第三方机构采集的信息要便于各级民政工作人员的使用,所采集的电子化信息可实现实时查阅(困难群众家庭信息排查表、照片、视频、其他作证材料),第三方发现的疑似问题可通过软件进行信息提醒;每周排查完成后,所有排查存在疑似问题的对象名单,均整理形成Excel表提交至乡镇民政办。

(九)第三方机构要确保所核查的家庭在家庭人口、收入、就业等不变的情况下,半年内不出现漏保、漏养等情况。

(十)第三方机构在核查期间,每周形成核查报告提交采购方,报告内容包含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核查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核查结果,形成专题核查报告提交采购方。

(十一)采购方负责对核查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十二)采购方对第三方机构核查工作实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核查质量。

(十三)被核查对象对第三方机构核查工作进行评价监督,杜绝核查人员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六、其他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不得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书面报请甲方批准。

(二)第三方机构需选派1名正式员工作为项目负责人,全程监督管理核查项目,为采购方提供优质服务。

(三)合同签订后,第三方机构应尽快开展工作,若在合同有效期内缺岗10个工作日以上的,采购方一经核实,将适当扣减项目经费或直接解除项目合同。

(四)项目资金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第三方机构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机构财务统一管理,必须建立专门科目进行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金按规定安全和正确使用。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七、最终服务成果要求(成果名称、形式、份数等)

(一)提交一式八份《2022年南宁市第三方机构入户核查报告》,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提交入户核查表原件,核查对象本人、相关证件材料及生活环境照片(电子版)、核查人员入户核查工作照片及音频、视频记录(电子版)、《核查工作监督评价表》原件、《南宁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入户核查情况汇总表》。

(三)提供配套软件系统账号,可随时查询,查看,导出入户表单,照片,视频等材料。

(四)纸质材料:按数据类型和区划分类归档装订成册。

(五)电子材料:提交硬盘存储。

商务条款

一、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

二、实施地点:广西南宁市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响应时间:投标人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服务通知的4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

2、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成交供应商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供应服务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应商仍须对因服务成果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五、验收:成交供应商完成入户核查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后,根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技术方案等,经采购组织验收签字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

六、其他要求:★1、响应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响应报价不应超过130元/户,否则作无效响应;本次入户审核数量:3077户(暂定,以实际发生为准)。最终合同结算以实际入户审核数量为准,如入户审核数量等于或少于3077户,最终结算价按实际入户审核数量计算;如入户审核数量超出3077户,最终结算价按中标价计算。

2、响应报价应由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并考虑上述要求及相关风险进行报价。响应报价必须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人工、培训、交通、物资、管理等费用。

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分三次拨付,第一阶段: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款项的25%支付给第三方机构;第二阶段:核查户数过半时,第三方机构向采购方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采购方核实进度后支付项目总款项的50%;第三阶段:核查工作全部结束后,采购方根据第三方机构提交的核查材料和专题核查报告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余下的50%款项;验收不合格,则按照验收评估方案的规定扣减相应费用后支付款项。

六、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民政局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

项目联系人:戚文亮

联系方式:0771-*******185*****485

七、评审标准(见附件1)

八、各县(市、区)核查数量分配表(见附件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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