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关于对龙江县华丰粮油经贸公司等5户债权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关于对龙江县华丰粮油经贸公司等5户债权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关于对龙江县华丰粮油经贸公司等5户债权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以下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26,346.14万元,其中本金17,703.11万元、利息4,582.25万元、孳生息 4,060.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龙江县华丰粮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情况:截止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债权总额6,604.86万元,其中本金4,359.00万元,利息1,252.65万元,孳生息 993.21 万元。
本债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包括债务企业名下位于龙江县山泉镇官窑村房产4处、建筑面积合计1,019.20 平方米,商服出让土地2处、使用权面积2,642.92平方米;债务企业名下位于龙江县西岗街 62 号房产7处、建筑面积合计为1,563.93 平方米,仓储租赁用地4,756.00平方米;债务企业自有的平房仓2栋、立筒仓2栋、烘干塔一座;债务企业自有的112,272吨玉米(已灭失);中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龙江县西岗街272号房产3 处、建筑面积合计为 2,114.10 平方米;赵占华名下位于龙江县龙江镇锦秀家园的住宅和车库,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60.46 平方、车库建筑面积 52 平方米;王子齐名下位于龙江县龙江镇春泽名苑小区的1-2层临街商服,建筑面积 157.46 平方米;王良柱名下位于龙江县龙江镇安卫街 22号的1-2层临街商服,建筑面积569.36 平方米。保证人赵占华、刘向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已诉讼,执行中。
企业概况:龙江县华丰粮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23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赵占华,注册资本10,020万元,其中赵占华投资10,02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100%。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81*******。
2、龙江县福山永杂粮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情况:截止基准日2021 年 8 月 20 日,债权总额5,368.93 万元,其中本金 3,590.21 万元,利息 960.69 万元,孳生息 818.03 万元。
本债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包括债务企业名下位于龙江县七棵树镇福山永村福山永屯的房产5处、建筑面积合计共1,140平方米(其中办公房756平方米已拆除,现剩余4处共384平方米);甘南浩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龙江县“新城明珠”的房产 6 处、建筑面积合计7,238.54平方米。保证人李春生、胡学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已诉讼,执行中。
企业概况:龙江县福山永杂粮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8日,注册资本10,01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春生,公司股东1人,李春生占比100%。现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90*****,经营范围包括杂粮收购、仓储等。
3、齐齐哈尔市隆亿食品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截止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债权总额7,125.54 万元,其中本金4,800.00 万元,利息 1,231.86 万元,孳生息 1,093.68 万元。
本债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包括债务企业名下位于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开发区启动区内纬三路南房产31处、建筑面积合计28,015.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处、使用权面积为69,440.70平方米,国有建设工业用地;生猪屠宰生产线1套;保证人刘国良、刘妮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已诉讼,执行中。
企业概况:齐齐哈尔市隆亿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19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刘国良,公司股东2人,刘国良占99.82%,于彩丽占0.18%。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62*******,经营范围包括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等。
4、讷河市紫盈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情况:截止基准日2021年8月30日,债权总额6,932.46万元,其中本金4,853.90万元,利息982.74万元,孳生息1,095.82万元。
本债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包括债务企业名下位于讷河市团结镇兴旺乡房产3处、建筑面积合计1,242平方米,土地1处、使用权面积为3,534.10平方米,国用建设出让用地;债务企业自有玉米库存50,000吨(已灭失);黑龙江长隆粮食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讷河市龙华四区的房产7处、建筑面积共计22,598.83平方米。保证人罗春海及其配偶蒋丽萍、张全武及其配偶田淑珍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已诉讼,执行中。
企业概况:讷河市紫盈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5日,注册资本7,000万元,法人代表罗春海,公司股东由张全武、罗春海和张丽君3人共同组成,其中张全武占比99.28%、罗春海占比0.43%、张丽君占比0.29%。现登记状态为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46******,经营范围包括粮食仓储烘干、杂粮批发等。
5、齐齐哈尔市新城房屋开发公司
债权情况:截至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债权总额314.36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利息154.31万元,孳生利息60.04万元。
本债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包括债务企业名下房产3处、建筑面积合计325.70平方米,其中2处位于和祥组团1号楼1层3号底层商业141.12平方米、4号底层商业146.25平方米,1处位于将军府综合楼C栋一层2号车库38.33平方米。
债权已诉讼,执行中。
企业概况:齐齐哈尔市新城房屋开发公司成立于1990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21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址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路文化小区七号楼,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肆级),2002年11月14日被齐齐哈尔市工商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注:1、本公告仅列示截止至基准日的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相关民事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单位:人民币/元)。欲了解详细信息请登陆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2、处置方式:采取单户(或组包)转让,包括不限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转让、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债务减让、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债务重组及其他处置方式。
3、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5、公告期限:上述资产处置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资产处置债权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10个工作日(1,000万元-5,000万元(含))、15个工作日(5,000万元-10,000万元(含))、20个工作日(10,000万元以上)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标的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先生、 王女士 0451-******** ********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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