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红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红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红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招标77ef6def-7b6e-498b-a195-fa52dc*****b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7ef6def-7b6e-498b-a195-fa52dc*****b
建设规模:红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主要涉及架车乡、车古乡、大羊街乡、浪堤镇、迤萨镇、乐育镇、宝华镇、阿扎河乡、甲寅镇、垤玛乡及三村乡11个乡镇,主要包括4件工程,其中: (1)红河县架车乡、宝华镇、车古乡、大羊街乡、浪堤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计划建设输配水管网 185.32km,已建水厂提质改造,服务人口7.74万人,计划总投资*****.88万元; (2)红河县迤萨镇、乐育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计划建设输配水管网143.86km,已建水厂提质改造,服务人口4.83万人,计划总投资5036.66万元; (3)红河县阿扎河乡、甲寅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计划新建小(二)型水库1座,计划建设输配水管网137.85km,服务人口3.43万人,计总投资8464.78万元; (4)红河县垤玛乡、三村乡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计划新建水厂1座;计划建设输配水管网189.98km,已建水厂提质改造,服务人口1.82万人,计划总投资8211.20万元。77ef6def-7b6e-498b-a195-fa52dc*****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08-10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县水务局 087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红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理处经办人:刘工
办公电话:087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曙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程培君
办公电话:182*****801移动电话:182*****80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222**********
标段名称:红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08-30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9-23 08:30
开标地点:红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5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设计工作和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红河县境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09-23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9、公告.pdf2022-08-09 11:43:4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乡供水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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