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兰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兰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兰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强化理论学习。一是每月组织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怒江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兰坪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二是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星期五组织“夜校”课堂,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学习16次。由局党组成员轮流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由业务骨干轮流领学自然资源部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每月开展一次知识测试。通过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能够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上下更大功夫,能够熟悉、掌握、运用自然资源部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2.强化监督检查。成立学习督查组,每月检查一次学习笔记,累计检查3次。对笔记记录不详细、不完整的同志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完善相关笔记内容。对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同志,督促自学相关内容并补充学习笔记。同时,将检查及考试结果记入个人平时考核。通过强化学习督促检查,有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干部职工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融合,以学习指导工作,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学习检验工作。

3.推动理论与业务相融合。一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完成编制国土空间规划9个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县级技术审查;完成《兰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大纲》编制,正在开展兰坪县“三线”试划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按照新《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明确各行政区域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村委会的耕地保护职责。严格开展用地报批选址踏勘、批前执法踏勘,加大对违法占耕和未批先建项目的查处力度,立案查处11个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坚决杜绝新建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完善制度措施。一是制定党组议事制度,明确议事规则、议事范围、参会范围、组织流程、议事纪律等内容,严格依规组织党组会议。二是制定局务会议制度,明确参会范围、上会内容、召开流程等内容。

2.落实工作专员。指定专人按照会议记录规范,分别负责记录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做好会议材料归档工作,提升机关办会业务能力。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学习计划。一是结合年度重点学习任务,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4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规范学习流程,每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3人交流发言,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9篇。三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认真做好每次学习的台账归档工作。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实际,印发《兰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制定意识形态分工责任表,明确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细化分解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四是提高工作认识,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点议事事项,按季度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1次。五是结合“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立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积极向县级及以上媒体推送有价值的新闻稿件,累计推送稿件28篇,其中,被省级采用1篇。六是加强“学习强国”管理,由局党办负责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定期公布季度积分不达标人员并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上级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强力推进“两违”整治。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召开“两违”专题会议19次;由县“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带队下沉各乡(镇)开展专项督导,推动整治工作责任落实。二是严控增量、消除存量。完成土地巡查143次,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20宗,消除新增两违58宗,消除新增违法占地面积4167.3平方米,拆除新增违法建筑4753.7平方米。三是加大城区规划区“两违”整治力度。对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核实认定的侵占市政道路、公共通道的28宗违章建筑已拆除完毕,消除违法占地面积1175.47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82.37平方米。四是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对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具备完善用地建房手续的六个片区修改完善处置方案,完成实地测量工作,正在制定用地建房手续流程。

2.严格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印发《兰坪县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联勘联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审批时效,积极主动与各部门对接沟通,提高矿业权联勘联审工作效率;印发《兰坪县自然资源局矿山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对全县非煤矿山勘查和开采行为进行动态和常态化监管,确保矿权人严格按照勘查开采方案进行勘查开采活动。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兰坪县2022年度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由县委政府以“兰办通〔2022〕44号”印发。三是组织专项行动2次。协助啦井镇人民政府对发现私挖盗采的矿洞用机械填埋方式进行封堵,共填埋矿洞3个,断路6处;联合石登乡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石登乡回龙村“三山”矿区、小格拉、回龙色力俄底私挖盗采现象进行整治,共计炸(填)封矿洞7个,没收高品位非法铜矿石约3吨,拆除工棚20余间。四是完成编制《兰坪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待通过省级审查后启用相关数据成果。

3.抓实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一是开展用地业务培训,在“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中开展中交定点帮扶兰坪县项目人才专题培训班上,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从事项目业务人员开展“兰坪县建设项目农用地征收转用审批和耕地保护”“兰坪县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和规划审查”专题培训。在2022年度“夜校”课堂中安排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细则(2022年修订)》等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办事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分类处置用地难题,根据《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细则(2022年修订)》,对我县拟报批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分类处置,已完成2022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7个地块、2022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2个地块、2022年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19个地块、光伏项目4个地块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均已达到上报审批条件。三是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编制并获批《节地评价报告》4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1个,拟报批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8.5058公顷,用地报批过程中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内容,县人民政府全额配套经费6705.613万元,有效保障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四是加强项目报批前期指导,主动服务、主动协调对接用地单位,做好用地审批业务指导,选址用地必须符合兰坪县国土空间规划,确保项目合规落地。

4.夯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一是加强巡查排查。今年以来,会同技术服务单位排查隐患点281处,确定兰坪县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226个,督促各乡(镇)选聘地质灾害监测员429名对隐患点开展巡查、监测预警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召开全县地质灾害宣传培训视频会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共620人参会。培训以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隐患监测方法为重点,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地质灾害监测员识灾、避灾、防灾能力。邀请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监测员进行业务培训,共培训8场,培训人数461人。三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督促在建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依法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管,下发《地质灾害防治意见书》2份、《关于落实地质灾害排查报告工作建议的函》8份,督促防治责任主体单位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是加快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进度。针对中排驻地滑坡治理项目,积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解决施工场地征迁协调困难问题。在确保防治效果不变、施工作业安全的前提下,对剩余工程进行反复优化调整并通过专家评审,近期将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针对高坪岩脚崩塌项目,积极与各部门协调,已解决施工便道临时征地协调问题,并于5月8日进场施工。

5.全面排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际登记人口与分房面积不一致问题。一是对全县*****户(*****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房屋不动产登记资料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兰坪县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1号)规定的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将存在问题函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下一步将根据兰坪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及主管部门的处置意见,对符合变更登记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二是为提升营商环境和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采取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窗口前置到银行等措施,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完成5家房地开发企业、1家银行和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业务培训,实现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手房登记)全业务网上办理,网办率为100%。平均办结时间4小时,实现抵押业务全程网办,当日不见面办结,办结238件。

6.加强规划管控指导力度。一是开展规划管控专题培训,将规划管控业务培训纳入专项规划委员会、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议事制度,对各成员单位集中开展规划管控专题培训1次。二是召开规划委员会会议2次,审查3个项目。三是会同县委组织部编制并印发《关于成立兰坪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兰自然资〔2021〕156号),成立村庄规划县级工作专班,从前期入村收集资料、征求意见到村庄规划方案乡(镇)、村(社区)两级审查,全程参与指导,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四是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度32个编制任务村中,2个省级试点(通甸镇德胜村和金顶镇干竹河村),已完成县级技术审查并通过省厅专家技术审查;2个州级试点(通甸镇黄松村、丰华村)已完成县级技术审查;28个县级试点村正在开展县级技术审查,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相关资料。2022年度72个任务村已发布招标公告。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一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汇报并听取相关工作意见。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三是党组会议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并邀请参会,主动接受指导监督。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一是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整改。排查梳理财务审批流程,理出问题清单并已逐一整改销号。二是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部门业务情况,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规范报销及审批流程,用制度管事和管人,推动部门财务审批规范化。三是制定《兰坪县自然资源局车辆维修通知单》,完善公车维修申请及报销流程。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制定党建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年度党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党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同时,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点议事事项,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不低于1次,已开展2次。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2021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要求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已通过派驻我局纪检监察组审核;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签订党员目标责任书45份。三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次“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全体党员书面提交研讨交流发言提纲,并在会上逐个交流发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撰写党员发言提纲93篇。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化制度建设。一是对上级各项工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紧扣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复核,拟定缺失的各项制度,完善文件精神与现行政策规范不符合或不完善的制度。二是印发《兰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兰坪县自然资源局规章制度的通知(汇编)》(兰自然资〔2022〕23号),制度汇编包含议事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10项内容,每项内容结合实际细分为章。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认真研究《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结合各股室业务工作内容拟定责任事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9份,签订《兰坪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政承诺书》16份,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9份,开展家庭助廉座谈会1次。二是强化党内规章制度学习,规范廉政谈话机制,对谈话记录表格进行规范,对重点股室增加谈话频次,对谈话事项内容进一步完善,谈话3次,对新任6名股室长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次。三是认真全面梳理《廉政风险表》,明确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签订《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29份,对重点风险岗位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四是每月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1次,开展5次;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教育工作1次,研究2次,并指定专人做好工作台账资料归档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队伍建设推进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自然资源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组织部请示汇报,争取尽快配齐领导班子,维护党组的决策权威,推动部门工作开展。二是向县编办、县委组织部申请,在公务员招录工作中给予适当倾斜,调整充实执法队人员配置。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党组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局党组书记领学机制,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夜校”课堂、业务学习培训中增加党组书记领学频次。局党组书记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学4次,“夜校”课堂领学1次,授课1次。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调研、敢抓敢管。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承担分管领域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带头抓好落实,为全局党员干部做出表率。三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及廉政建设承诺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廉政建设情况,积极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促进和保障自然资源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

通讯地址:兰坪县城区团结路35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qq.com。

中共兰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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