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2017年西长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至2017年西长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长分公司

2015年至2017年西长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长分公司2015年至2017年西长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通行费收入,并逐年列入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养护投资计划,现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项目法人)授权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现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分布在招标人所辖西长高速公路。

(2)本次招标的工程主要内容为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长武段2015-2017年度小修保养工程,起点为西安市未央区北皂河村(K1684+225),途径咸阳市渭城区、秦都区、礼泉、乾县、永寿、彬县、长武县,止于长武县洪家镇(K1863+135),全长182.428公里,为全封闭、全立交,且西安至永寿是双向六车道,永寿至长武是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养护内容主要为路基、路面、桥(涵)隧、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站广场日常保养及小修工程。项目估算费用约 3800 万元。

(3)本次招标项目计划于2015年4月1日进场,2017年12月31日完工,计划工期1006日历天,小修工程缺陷责任期均为12个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包括小修保养工程1个类别,划分1个组别,设置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1)具备陕西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或三类甲级资质;

(2)独立法人,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并经核查有效;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年审有效;

(4)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书(A级);

(5)具备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或三类甲级资质的外省申请人,需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陕西省公路养护市场准入证书。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2013年)

申请人根据其具备的资质条件,其业绩要求分别为:

(1)具备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的申请人,要求完成不少于2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2)具备公路养护三类甲级资质的申请人,要求完成不少于2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其中至少有1项为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施工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

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大于20家时,采用有限数量制,推荐综合得分不小于60分的前20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大于(含)15家小于(含)20家时,采用合格制,按实际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小于15家,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未央区丰产路59号51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2日下午15:0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5: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南段38号水晶岛酒店(房间号详见大厅公告)。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以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叁拾 万元整(¥ 300000 元)。采用现金担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的申请人须在2015年1月30日15: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行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并由银行出具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担保的申请人,须由地市级或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担保,银行保函原则上应采用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在不改变、降低担保实质性内容及担保义务的前提下,可按照银行出具的保函格式办理。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2015年1月30日15:00前单独递交至招标人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并将其复印件装入资格预审文件中。

资格预审评审结束5日内,招标人退还未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银行保函或现金担保(含利息,计息方式详见申请人须知),届时招标人将以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的申请人,其递交的投标担保招标人将不予退还。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长分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丰产路59号512室

邮 编:710016

联 系 人:樊女士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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