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全自动一体化工作站招标公告
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全自动一体化工作站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全自动一体化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7-********-1125
项目名称: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全自动一体化工作站
预算编号:0722-W*****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冠病毒检测全自动一体化工作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新冠病毒检测全自动一体化工作站,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座4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报名成功后可做项目投标授权,投标上传成功后,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7:00)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信息,签收成功后投标成功,否则视为投标失败。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西沙洪浜4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联系方式:*********8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848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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