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清河县分公司三农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清河县分公司三农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清河县分公司三农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清河县分公司三农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清河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清河县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我公司拟在邢台市清河县邮政分公司院内(三羊西街南 太行北路西)新建一座常温库,主要用于存放大米、蔬菜、红果等农资产品,促进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更好的服务三农。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三羊西街与太行南路交叉口(邮政公司院内)。
2.3 建设规模:我公司拟在邢台市清河县邮政分公司院内(三羊西街南太行北路西)新建一座常温库,主要用于存放大米、蔬菜、红果等农资产品,工程建筑面积约2000m2(需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建筑物的长和宽),门式钢架结构。
2.4 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清河县分公司三农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其相关服务。勘察: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勘察成果的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勘察报告;设计:完成施工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2)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工程量清单;(3)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于指导等后续服务(后续服务期限到工程竣工为止);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
2.5 工期:120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独投标的,单独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为独立法人),并具备以下资质:
勘查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驻的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需要投标单位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勘察;
3.1.5本项目所采用的材料环保无毒、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环保要求;
3.1.6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须牵头人提供);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须牵头人提供);
3.1.8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须牵头人提供);
3.1.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在本项目所承担相应工作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5)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3.1.6信誉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1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免费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陆惠招标,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80-9998。
3.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惠招标”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清河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县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三羊西街与太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行南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田主任 联 系 人: 白先生
电 话:0319-******* 电 话: 185*****97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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