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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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DFB激光器芯片开发与产线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一路669 号

浙江合波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合波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480万元,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进行改扩建,新开发 25Gbps直调的DFB激光器芯片产品,主要用于数据中心CWDM和PSM4光模块、5G通信应用的 MWDM和LAN-WDM光模块和 P2P高速光模块,年产量100 万只,预计年产值达2000万元。

按照要求完成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含砷废气、酸雾废气、含氟废气和有机废气。含砷废气主要来源于外延生长工序,外延生长设备MOCVD全密闭,外延废气经设备自带的POU干式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经含砷废气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一根高23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酸雾废气主要来源于外延清洗工序和湿法刻蚀工序,收集后引入酸雾洗涤塔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3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含氟废气主要来源于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工序、干法刻蚀工序和干法去胶工序,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PECVD)、干法刻蚀设备(ICP)、干法去胶设备(RIE)均为全密闭设计,废气经各自设备自带的POU电热燃烧水洗装置处理后,再一并收集采用一套碱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由一根高23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光刻工序、湿法去胶工序和去蜡工序,收集后通过管道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高23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2、废水:排水系统严格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属于电子行业,项目生产配套无氰电镀金工艺,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及浙江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的从严值要求(同时氨氮、总磷排放还应满足浙江省地标《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关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项目废贵金属靶材、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废酸液、废光刻胶和显影液、废有机溶剂、废镀金液、废石蜡,以及废包装桶、含砷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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