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技术咨询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2022年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技术咨询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技术咨询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8-11 至 2022-08-19
撰写单位: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技术咨询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技术咨询第三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2022年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技术咨询第三方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1)负责辖区内许可证初始核发、变更及延续申请材料技术审查服务(不少于20家)。

(2)按采购人要求对发证企业(不少于95家)进行执行报告技术审查,形成执行报告审核评估报告,确保符合核发条件。

(3)通过抽查等方式对负责辖区内已登记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质量复核(不少于136家)。

(4)通过抽查等方式对负责辖区内已核发许可证企业开展质量复核(不少于95家),对于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及时变更许可证(不少于10家)。

(5)按采购人要求对企业及环保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协助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重点企业(不少于10家)进行入户调查。

(7)可及时对调查现场排放污染物进行采样、监测。

2、成果提交与验收服务要求:

(1)按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完成工作;

(2)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并打印装订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2份。

(3)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对企业档案的整体归档并移交采购人。

一、 采购需求说明

目标:

1.需要技术服务第三方对我区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填报质量进行技术审核。

2.采购标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

3.服务质量:符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批条件,符合排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南等要求,出具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报告,并通过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验收。

4.服务内容:我区2022年度新建排污单位首次申领、已发证排污单位在2022年度重新申请、变更、延续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预计约审核200个,每个3000元,共计60万元。

5. 实施时间和地点:2022年6月21日-2023年6月20日,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6.验收时间:2023年6月20日前,通过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15时30分至2022年08月1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扫描版)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后果自负。
4.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富路30号2门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68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莹莹
电话: 024-********

标签: 排污许可证 第三方服务 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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