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取暖工程(空调)招标公告
卫生院取暖工程(空调)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杞县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空调采购)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杞县卫生局,采购资金为省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2014年杞县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空调采购)
2、项目编号:开财预指(2014)203号
3、采购内容:
(1)、1.5匹(32机)分体空调:230台;
(2)、大1.5匹(35机)分体空调:203台;
(3)、3匹柜机空调:135台;
4、项目金额:约209万元
5、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6、本项目共二标段。
第一标段:2014年杞县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分体空调采购
第二标段:2014年杞县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柜机空调采购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8、质量要求: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
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取得制造商授权书
5、投标人携带: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经理或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12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楼报名一处(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一式2份复印件, 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1%取整提交,资信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10%取整提交,投标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两个账号任选一个)。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壹万元、资信保证金壹拾伍万元;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捌仟元、资信保证金捌万元;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6、不邮购采购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 年 2 月 3日 9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 年 2月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法人代表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杞县卫生局
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135*****856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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