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1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石家庄市2016年实施第8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
石家庄市2021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石家庄市2016年实施第8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2021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石家庄市2016年实施第8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新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新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2021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石家庄市2016年实施第8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2)项目编号:HLZJ-********;(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2招标范围:地块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4)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其中任意一项名单的投标人将不允许投标。要求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任意时间节点均可。(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248号2层)购买招标文件;(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3)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查验原件,原件与复印件需一致,留存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的,需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证件不全者概不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8-22 10:00,地点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248号2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新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晓凯 189*****525
招标代理: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欣 186*****320
标签: 建设用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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