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业园区主次道路环卫招标公告

新工业园区主次道路环卫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安市青原区新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就河东经济开发区新工业园区主次道路环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服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赣和新政采字[2015]001号

2、招标项目名称:河东经济开发区新工业园区主次道路环卫项目

3、招标项目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4、服务期限:五年

5、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地级市及以上城市有25万㎡以上清扫保洁工作业绩;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机械化作业能力,按国家城市道路标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道路清扫车2台以上,道路冲洗车2台以上,垃圾清运车2台以上等清扫保洁车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三年内没有违法、悔约记录;

(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6、资格报名:

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月20日-1月21日(上午09:30-12:00,下午02:30-05:00)携带以下资质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联系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郭勇;联系电话:189*****853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25万㎡以上清扫保洁业绩合同;

(2)投标资质要求的机械化作业相关依据(车辆购置发票或行驶证等)原件及影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注明赣和新政采字【2015】001号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保证金,在2015年2月3日北京时间16:30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和“河东经济开发区新工业园区主次道路环卫项目”

户名;吉安市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吉安农商银行青原山分理处                     帐号:183049101000004194         。

标书资料费叁佰元在资格预审时现场缴纳,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资料费的投标单位,我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项目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4日北京时间09:30整,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我单位有权拒收。

开标时间:2015年2月4日北京时间09:30整。

开标地点: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15年1月1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否则我单位将不予回应。

11、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始至投标截止日期五天前,招标人在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文件(例如对标书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代理公司: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勇   联系电话:189*****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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