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乡镇卫生院2014年取暖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柘城县乡镇卫生院2014年取暖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柘城县乡镇卫生院2014年取暖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
二次招标公告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柘城县乡镇卫生院2014年取暖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柘城县乡镇卫生院2014年取暖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
1.2采购编号:柘财采购【2014】176号
二、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柘城县胡襄镇等11个卫生院
第二标段:柘城县张桥乡等10卫生院
(具体安装要求由招标人指定为准,同一合格的供应商只能投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3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开标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南京路盛世华城1号楼2单元3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需能证明企业法人、法人代表、被委托人)。(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3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柘城县卫生局
联 系 人: 方女士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柘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32*****116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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