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陆城地区小学新生划片招生工作方案、2022年陆城地区小升初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2022年陆城地区小学新生划片招生工作方案、2022年陆城地区小升初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2022年陆城地区小学新生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为有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更好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宜都教育发展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陆城地区所指范围
陆城地区划片招生区域涵盖陆城街道办事处及姚家店镇所属村、社区。
二、招生原则
依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规模与班额控制、年龄审核”原则。坚持招生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宜都创新实验学校按“公民同招”原则严格实行计划内招生。
(一)划片招生与就近入学。即对学生及学生父或母户口在陆城地区,常住地点在陆城地区的,依据常住地点进行划片。乡镇按行政区划对应学校划片招生。
(二)办学规模与班额控制。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即小学每校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 2000人以内。严格控制班额,即小学生班级人数控制在55人以内,民办学校每班40 人。
(三)年龄审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即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审核学生年龄。
三、招生计划
2022年陆城地区小学计划招生44个教学班2249人。各学校招收新生班级数及学生数具体如下:清江小学7个班 371人,陆城一小5个班265人,杨守敬小学6个班318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才校区6个班318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南校区8个班424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十里铺校区1个班35人,陆逊中小学小学部6个班318人,宜都创新实验学校5个班200人。
四、招生办法
(一)凡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或母户口在陆城地区(凭户口本及复印件,户口转入认定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常住地点在陆城地区或长期租房(特指公租房、廉租房)居住的,房产证件齐全(凭有效房产证明及复印件),按下列划片区域就近入学。
1.清江小学:莲花路以北(姚家店镇过路滩村、莲花堰村的部分村组)、接长江大道以北、接体育路以西至夷水路以南至清江公园及清江商城小区、锦绣江南小区、天泽水岸小区和碧桂园小区、姚家店镇刘家嘴村。
2.陆城一小:长江大道以北接体育路以东至夷水路以北、长江大道以北接城河大道以西至解放大道以北、尾笔村(尾笔路以北)、驿马冲村、太宝湖村。
3.杨守敬小学:园林大道接体育路以西、接长江大道以南接宜华一级路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北至头笔社区(清江大道以西)。
4.陆逊中小学(小学部):莲花路以南(姚家店镇过路滩村、莲花堰村的部分村组)、接宜华一级路以西、德邻院、民富新天地小区、鸿瑞小区的适龄儿童和学生本人及父或母户口、常住地点在姚家店镇所属村、社区。
5.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才校区:园林大道接体育路以东、接长江大道以南至城河大道以东、接解放大道以南至尾笔路以南、接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北至城河大道延伸段以西,接杨守敬大道以南至清江大道以东及头笔社区(清江大道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北)、尾笔村(尾笔路以南接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北)。
6.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南校区: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南接城河大道延伸段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南接清江大道以东及头笔社区(清江大道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南)、中笔、尾笔村(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南)、车家店村、亮家垴村和龙窝村。
7.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十里铺校区:宝塔湾村、十里铺村。
8.三江村为清江小学和陆城一小公共片区;民俗村为杨守敬小学和陆逊中小学(小学部)公共片区;园林大道以南、接清江大道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北、接城河大道以西及宜化绿洲小区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才校区和城南校区公共片区;
公共片区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对应学校,但必须以优先满足固定片区和就近优先安排为原则 ,且不得超过标准班额。
(二)凡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或母户口均不在陆城地区,但在陆城地区自建或自购有住房的,由家长提供相关证件(凭有效房产证明及复印件),依住址按照划片区域到相关学校登记。
(三)凡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或母户口在陆城地区,但父母房产不在陆城地区(需提交陆城地区以外房产证明及复印件),以父母的工作单位地址(需提交工作单位证明)为准按照划片区域到相关学校登记。
(四)不符合上述划片招生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教育局根据陆城地区小学新生学位情况分类别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调剂。当同一类中学位申报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由学校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此类学生录取对象,剩余学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它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予以安排,确保学生顺利入学。
1.市内企业或单位的外地户籍人才子女,由企业或单位提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并附市招商局或组织部门人才认定证明材料(预留家长联系方式)发函至市教育局集中安排,截止时间8月15日。
2.进城经商业主子女,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⑴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⑷门店正常经营图片(提供门店照片 3 张,经社区审核盖章确认);
⑸有效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⑴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有效务工证明(务工合同及近半年工资流水清单,务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有效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⑷《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1)。
五、重要提醒
(一)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提交证明材料前,务必认真阅读《宜都市教育局小学一年级新生或小升初入学信用承诺告知书 》(见附件2)。以上提出申请材料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需确保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为不实的,将取消该生已取得的学位。
(二)学生家长依据户籍、房产、人才、经商、务工等条件选择登记学校时只能唯一,若发现在其它学校重复登记的,将取消学生应有学位。
(三)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劳务(劳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的,应有出租方、用工单位在合同上手写“本合同(证明)用于入学证明,我(我单位)已知晓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承担该后果”字样,且应由出租方签名、由用工单位加盖公章。提供材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登记。
六、日程安排
(一)此方案正式发布之日起:学校集中组织、持续宣传陆城地区小学新生入学划片招生工作方案,发布相关信息。
(二)8月22日至23日:符合第(一)、(二)、(三)、(四)类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划片区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对应学校登记。各学校要分类逐个严格审验,对不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登记,要及时收集并整理好每一名登记对象提交的相关资料备查。
(三)8月24日:各学校对第(一)、(二)、(三)类适龄儿童登记情况进行公示,并将第(四)类登记名册报市教育局基教股李发元同志比对备案。
(四)8月25日至26日:各校按计划数和招生办法依次录取第(四)类申报调剂对象并公示。
(五)8月27日至28日:市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未录取调剂对象并在对应学校公示。
(六)8月30日:学生到登记学校查看学位安排结果,并按时到录取学校登记。
(七)8月31日:报名注册。
七、招生纪律
各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或恶意滋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党纪政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2年陆城地区小升初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为有效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更好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和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宜都教育发展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陆城地区所指范围
陆城地区划片招生区域涵盖陆城街道办事处及姚家店镇所属村、社区。
二、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
陆城地区现有小学 8所(含集团校区),其中九年一贯制公办、民办学校各1所,共有毕业生1759人。其中:清江小学329人,陆城一小262人,杨守敬小学256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才校区266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南校区202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十里铺校区38人,陆逊中小学255人,宜都创新实验学校151人。
三、招生计划
陆城地区现有3所公办初中学校、1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1所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分别是市外国语学校、陆城一中、杨守敬中学、陆逊中小学和宜都创新实验学校。
根据现有校舍条件和师资状况,同时考虑部分小学毕业生到宜昌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回本市乡镇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以及外地到本市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本市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来陆城地区初中就读等情况,今秋计划招生36个教学班1823人,其中市外国语学校12个班624人,陆城一中6个班 312人,杨守敬中学5个班260人,陆逊中小学6个班312人,宜都创新实验学校7个班315人。
四、招生原则
依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控制班额”原则,坚持招生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民办学校按“公民同招”原则实行计划内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凡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或母户口在陆城地区(凭户口本及复印件,户口转入认定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常住地点在陆城地区或长期租房(特指公租房、廉租房)居住的,房产证件齐全(凭有效房产证明及复印件),按下列划片区域就近入学。
1.市外国语学校片区:清江一桥桥头接清江大道以西,接园林大道以南,接城河大道延伸段以西,接陆逊大道以北,接宜洋一级路以东至清江二桥桥头,红春社区(民俗村除外)、头笔社区、中笔社区、十里铺村、宝塔湾村、龙窝村、亮家垴村。
2.陆城一中片区:清江一桥桥头接清江大道以东,接园林大道以北,以及三江村、尾笔村、驿马冲村、太保湖村、车家店村。
3.陆逊中小学(初中部)片区:陆渔一级路以北接宜华一级路以西所有楼盘住户(碧桂园小区、清江商城小区、锦绣江南小区、天泽水岸小区、莲花嘉苑小区、九州丽景苑小区、宜都府小区、紫荆城小区),接德邻院小区,接红春社区的民俗村。
4.杨守敬中学片区:姚家店镇所属村、社区,以及民富新天地小区、鸿瑞小区。
5.楠竹园小区为陆逊中小学(初中部)和杨守敬中学公共片区;园林大道以南接五宜大道以西接杨守敬大道以北为市外校和陆逊中小学(初中部)公共片区。
公共片区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对应学校,但必须以优先满足固定片区和就近优先安排为原则 ,且不得超过标准班额。
(二)凡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或母户口均不在陆城地区,但在陆城地区自建或自购有住房的,由家长提供相关证件(凭有效房产证明及复印件),依住址按照划片区域到相关学校登记。
(三)凡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或母户口在陆城地区,但父母房产不在陆城地区(需提交陆城地区以外房产证明及复印件),以父母的工作单位地址(需提交工作单位证明)为准按照划片区域到相关学校登记。
(四)不符合上述划片招生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教育局根据陆城地区初中新生学位情况分类别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调剂。当同一类中学位申报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由学校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此类学生录取对象,剩余学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它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予以安排,确保学生顺利入学。
1.市内企业或单位的外地户籍人才子女,由企业或单位提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并附市招商局或组织部门人才认定证明材料(预留家长联系方式)发函至市教育局集中安排,截止时间8月15日。
2.进城经商业主子女,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⑴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⑷门店正常经营图片(提供门店照片 3 张,经社区审核盖章确认);
⑸有效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⑴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有效务工证明(务工合同及近半年工资流水清单,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有效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⑷《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六、重要提醒
(一)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提交证明材料前,务必认真阅读《宜都市教育局小学一年级新生或小升初入学信用承诺告知书 》(见附件2)。以上提出申请材料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需确保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为不实的,将取消该生已取得的学位。
(二)学生家长依据户籍、房产、人才、经商、务工等条件选择登记学校时只能唯一,若发现在其它学校重复登记的,将取消学生应有学位。
(三)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劳务(劳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的,应有出租方、用工单位在合同上手写“本合同(证明)用于入学证明,我(我单位)已知晓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承担该后果”字样,且应由出租方签名、由用工单位加盖公章。提供材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登记。
七、有关要求
(一)核定学生随父或母长期居住地及户口时,以教师家访和集中登记时学生家长提供的房产证、户口薄(原件)等有效证明为依据。
(二)宜都市以外小学毕业生因随迁和回原籍要求到陆城地区就读初中的,严格按照划片区域,凭户口薄、有效房产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相关学校登记,相关学校要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按规定程序做好招生登记和学籍注册工作。
(三)对于要求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要无条件接收并做好学籍转接注册工作。
(四)体校生以市体校上报市教育局核准名单为依据划入对应学校就读,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五)宜都创新实验学校严格在计划内招生,凡被该校录取并自愿到该校就读的学生,由创新实验学校集中办理学籍转接并及时做好学籍登记注册工作。
(六)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新生入学通知书的打印、盖章和送达工作。依照国网招生系统规定程序和时间段做好七年级新生确认和学籍注册,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小升初招生工作。
八、日程安排
(一)此方案正式发布之日起:学校集中组织、持续宣传陆城地区小升初划片招生工作方案,发布相关信息。
(二)8月22日至23日:符合第(一)、(二)、(三)、(四)类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划片区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对应学校登记。各学校要分类逐个严格审验,对不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登记,要及时收集并整理好每一名登记对象提交的相关资料备查。
(三)8月24日:各学校对第(一)、(二)、(三)类适龄儿童登记情况进行公示,并将第(四)类登记名册报市教育局基教股李发元同志比对备案。
(四)8月25日至26日:各校按计划数和招生办法依次录取第(四)类申报调剂对象并公示。
(五)8月27日至28日:市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未录取调剂对象并在对应学校公示。
(六)8月30日:学生到登记学校查看学位安排结果,并按时到录取学校登记。
(七)8月31日:报名注册。
九、招生纪律
各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或恶意滋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党纪政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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