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湾新城学校、洋湾新城周边道路、旭日路、新洋港大道等项目土壤污染调查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洋湾新城学校、洋湾新城周边道路、旭日路、新洋港大道等项目土壤污染调查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洋湾新城学校、洋湾新城周边道路、旭日路、新洋港大道等项目土壤污染调查服务(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洋湾新城学校、洋湾新城周边道路、旭日路、新洋港大道等项目土壤污染调查服务(二次)。
2、服务期限:30日历天。
3、招标规模:洋湾新城学校、洋湾新城周边道路、旭日路、新洋港大道等项目土壤污染调查服务(二次),本项目服务费用约18万元。
4、招标内容:洋湾新城学校、洋湾新城周边道路、旭日路、新洋港大道等项目土壤污染调查服务(二次),包含但不限于:1)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收集分析和采样监测数据的分析等方法,确定地块污染土壤的主要关注污染物、污染浓度水平、各污染物的分布区域及范围。
2)风险评估阶段,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并提出基于保护人体健康的关注污染物风险控制目标值。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的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性评估标准。①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通过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及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②土壤污染状况风险性评估通过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及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步审查;③土壤污染状况风险性评估经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最终审查通过并完成备案。(注:具体内容以审批部门要求为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投标申请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为环境类或地质类)。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业绩的或者开展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的(含土壤修复工程、土壤修复质量控制与过程检测、土壤修复效果评估)业绩的。
注: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县级及以上政府或者环保部门出具的通过意见。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月-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燕舞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7、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 元(¥3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 (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转账、电汇、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开户名:盐城大洋湾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 号:*********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8月12 日至2022年8 月17 日(周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招标代理部)。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大洋湾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东斌
联系电话:15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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