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和养护设备招标公告

长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和养护设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1935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银行贷款,项目资金比例为:项目法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理和养护设备的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设备

名称
性能指标
数量

(台)
单台 上限 (万元)
投标控制价(万元)

01
大型专用除雪车
1、以自卸车为底盘车配备前置式主铲、侧置式副铲、除冰铲(腰铲)、撒盐机(配备独立动力系统),专用于除雪、除冰等作业,全液压操作,带有液压动力输出和液压接头。整车进口或主铲、副铲、腰铲、撒盐机及配套液压元件为进口产品组装在国产底盘车上。

2、底盘车功率≥247KW;主铲宽≥3.5m,副铲≥2.4m,腰铲≥3.3m。
7
130
910

02
抛雪机
该设备为装载机车载式,前置抛雪头,具备破冰能力,配备辅机为抛雪机动力,抛雪机为两级式,一级为螺旋带式切雪输送,第二级为涡轮叶片抛雪,抛雪机能力≥2500t/h。
2
130
260

03
装载机
ZL50型,功率≥162KW,斗容3m3,液压先导控制,Z型反转机构。
2
40
116

除雪铲
除雪铲(整体式)为浮动式,具有避让功能,液压控制左右转角,结构宽度≥3.5m,可快速安装和拆卸于ZL50系列装载机上。
3
12

04
重型滑移装载机
重型四轮全液压驱动滑移车(标配铲斗),配套属具:清扫滚刷、铣刨器、液压破碎锤,功率≥91马力,主机重量:≥4000kg,清扫滚刷刷毛宽度:≥2000mm,铣刨宽度:≥600mm、铣刨深度:≥150mm,液压破碎锤冲击能量(焦耳)≥600J。
2
124
248

05
清扫车
底盘载质量8t;清扫速度3.5—25Km/h;清扫宽度≤3.5m,最大清扫率≥90%,垃圾箱容积≥6m3,最大吸入颗粒直径≤110mm;吸扫结合、多级干式除尘,副发动机驱动清扫机构,垃圾箱内板应为不锈钢,应具有干、湿清扫转换功能,各工作装置电液操纵控制。主要液压元件采用进口原装件。
2
67
134

06
高空作业车
作业平台最大载质量200kg,最大作业高度≥22m,最大举升高度20m,转台360度连续回转,配备过载安全保护装置。
1
55
109

小型工具车
底盘车功率; ≥130KW,最大托牵能力:≥12000Kg,最大托举质量:≥2000 Kg,托臂有效长度:≥1600mm;平板最大承载能力:≥4000 Kg,平板长度:≥6000mm,平板宽度:≥2200mm,卷扬机最大拉力:≥4000 Kg。
2
27

07
轿货
驱动型式:4×2,柴油发动机,排量≥2.7L,功率≥72KW。
2
14
56

小型货车
驱动型式:4×2,柴油发动机,排量≥2.7L,功率≥80KW。
2

08
开槽机
开槽深度:0~50mm,开槽宽度:8~50mm,装有激光裂缝跟踪指示器,可精确指示出不规则裂缝走向,开槽深度电子控制。
10
8
118

护栏矫直机
能矫正圆弧形、等截面、各种尺寸规格的护栏板(包括二波、三波板)。
1
20

液压动力站
动力站18HP
2
9

2.2供货期:抛雪机2015年3月15日前,其它设备2015年10月31日前。

2.3中标人负责办理车辆、设备(如需要)的落籍,落籍单位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应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车辆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牌照,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配合。上述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2.4具体供货计划由招标人下发给供货商,供货商必须按计划及时进行供货。

2.5交货地点: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沿线养护管理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合同包资格要求如下:

01合同包: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具备大型专用除雪车生产能力(若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大型专用除雪车代理销售资格),近三年内(指2012年1月1日后,以合同日期为准,下同)成功销售过大型专用除雪车。

02合同包: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具备抛雪机生产能力(若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抛雪机代理销售资格),近三年内成功销售过抛雪机。

03合同包: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具备装载机生产能力(若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装载机代理销售资格),近三年内成功销售过装载机。

注:03合同包中除雪铲由该合同包供货商负责采购,并负责办理相关的一切手续,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04合同包: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具备重型滑移装载机生产能力(若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重型滑移装载机代理销售资格),近三年内成功销售过重型滑移装载机。

05合同包: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具备清扫车生产能力(若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清扫车代理销售资格),近三年内成功销售过清扫车。

06合同包: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具备高空作业车生产能力(若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高空作业车代理销售资格),近三年内成功销售过高空作业车。

注:06合同包中小型工具车由该合同包供货商负责采购,并负责办理相关的一切手续,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07合同包: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具备轿货或小型货车生产能力(若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轿货或小型货车代理销售资格),近三年内成功销售过轿货或小型货车。

注:07合同包中的轿货及小型货车均由该合同包供货商负责供货或采购,并负责办理相关的一切手续,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08合同包: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具备开槽机生产能力(若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开槽机代理销售资格),近三年内成功销售过开槽机。

注:08合同包中护栏矫直机、液压动力站由该合同包供货商负责采购,并负责办理相关的一切手续,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3.2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参加以上所有合同包的投标,并可以同时在所有合同包中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还须持相关授权书或代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2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政编码:130000 邮 政 编 码:130021

联 系 人:吕冀 联 系 人:孙静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2015年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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