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60万股股份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60万股股份
标的名称 |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60万股股份 | 项目编号 | N0124GQ******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12 | 挂牌截止日期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59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危志成 | ||||||||||||||||||||||||||||||||||||||||||||||||||||||||||||
成立时间 | 2006/10/19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736******* | 所属行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
经营范围 |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 ||||||||||||||||||||||||||||||||||||||||||||||||||||||||||||||
职工人数 | 548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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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不涉及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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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有的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60万股股份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份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份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份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份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份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份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商业银行股东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如本次交易须报银保监部门审核批准,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如因受让方资格不符合银保监部门及标的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而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则其产生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其他信息详见湘圣会审字[2022]第007号审计报告。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6380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等文件关于股东资格的要求。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6380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38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38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的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60万股股份对应的2021年度股息、未分配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配股及其他收益等归转让方享有;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应的股息、未分配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配股及其他收益等归受让方享有。 5、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等规定自查,不存在违规违纪、不符合入股商业银行资格的情况。意向受让方应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不符合股东资格条件,导致无法完成股东名册登记等)和损失。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具体竞价方案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最终发放的《竞价文件》为准。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38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盛女士0731-84175031;邝先生 0731-84178608 |
技术支持 | 盛女士0731-84175031;邝先生 0731-84178608 | |
咨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送达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0楼 |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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